「他把錢都帶走了!一分都沒留!」
「那你就去找他要啊!你給他打電話!讓他打錢回來!」
「他把我拉黑了!我聯繫不上他!」
母女倆在客廳里大聲爭吵,而門外的催債聲一聲比一聲響。
絕望之下,林濤動了歪心思。
那天夜裡,他用一根鐵絲,撬開了我書房的門鎖。
那是我唯一鎖起來的房間,裡面放著一些我個人比較貴重的物品。
他像一頭闖入寶庫的餓狼,在裡面瘋狂翻找。
我收藏的幾塊價值不菲的手錶,最新款的筆記本電腦,還有一些限量版的電子產品,全被他席捲一空。
第二天,林嵐發現書房被撬,貴重物品不翼而飛時,立刻就明白了是怎麼回事。
她衝進次臥,林濤正準備把偷來的東西裝進包里溜走。
人贓並獲。
「林濤!你把東西還給我!」林嵐撲了上去,試圖搶回那些東西。
「姐你幹什麼!這是救命錢!」林濤死死護住背包。
姐弟倆撕打在了一起。
岳母聞聲趕來,看到這一幕,沒有絲毫猶豫地衝上去拉偏架。
她一把推開林嵐,然後狠狠一巴掌,扇在了自己女兒的臉上。
清脆的響聲,在壓抑的房間裡迴蕩。
林嵐被打懵了,捂著臉,難以置信地看著自己的母親。
「你為了他還打我?」
岳母的臉上沒有絲毫愧疚,反而振振有詞:「你弟這也是沒辦法!火燒眉毛了!你當姐姐的,就不能幫幫他嗎?那些東西本來也不是你的,是陳默那個白眼狼的!他憑什麼拿著!」
這一巴E掌,這句話,徹底打碎了林嵐心中最後一絲對親情的幻想。
她看著眼前這兩個吸食她血肉的至親,一個懦弱無能的賭徒,一個愚昧護短的母親。
她為了他們,毀了自己的家,毀了自己的人生。
到頭來,換來的,卻是一記響亮的耳光和無情的背叛。
她笑了,笑得比哭還難看。
心裡,一片冰冷的荒蕪。
那場鬧劇,最終以岳母看實在榨不出油水,又怕被催債的找上門,帶著寶貝兒子灰溜溜地逃回老家而告終。
臨走前,她甚至沒跟林嵐說一句話,仿佛在躲避一個瘟神。
偌大的房子,終於安靜了下來。
只剩下林嵐一個人,和一地的狼藉,還有一顆千瘡百孔、徹底死去的心。
在林嵐被原生家庭反覆折磨,陷入絕望深淵的同時,我的新生活,才剛剛開始。
我全身心地投入到新公司的工作中。
沒有了家庭的拖累和精神內耗,我的效率高得驚人。
很快,我憑藉出色的業務能力和獨到的項目見解,在新公司站穩了腳跟,並主導了幾個重要的項目。
領導對我大加讚賞,同事們也對我刮目相看。
在項目組裡,我認識了一個叫周晴的女孩。
她比我小六歲,是公司新來的實習生,名校畢業,聰明、能幹,做事有條理,身上有股初生牛犢不怕虎的勁兒。
我們作為搭檔,一起負責一個棘手的項目。
一次項目攻堅,團隊連續加班到深夜。所有人都疲憊不堪,靠著咖啡和外賣硬撐。
周晴卻變戲法似的從她的帆布包里拿出了一個精緻的便當盒。
「陳哥,別總喝咖啡,傷胃。我做了三明治,你嘗嘗。」
她把一份用油紙包得整整齊齊的三明治遞給我,裡面夾著厚厚的芝士、煎蛋和新鮮的生菜。
我咬了一口,味道出乎意料的好。
看著她明亮的眼睛,我忽然想起了林嵐。
林嵐從來不會為我做這些。她只會點最貴的外賣,然後抱怨我為什麼又要加班。
我們漸漸熟絡起來。
我偶爾會向她提起我那段「失敗的婚姻」,當然,我隱去了所有報復的細節,只把自己描述成一個在「扶弟魔」式婚姻中耗盡心力的受害者。
周晴沒有像其他人一樣,只是泛泛地安慰我。
她很理智地幫我分析,指出健康的親密關係,最重要的是建立清晰的個人邊界。
「任何以愛為名的綁架,都是自私。一個真正愛你的人,是不會捨得讓你那麼委屈的。」
她的通透和獨立,像一縷清風,吹散了我心中積鬱已久的陰霾。
我發現自己,已經很久沒有體驗過這種被理解、被尊重的輕鬆感覺了。
公司組織團建去郊外爬山。
林嵐從不喜歡這種活動,她嫌累,嫌曬。
但周晴卻興致勃勃,她穿著一身幹練的運動裝,背著雙肩包,像一隻快活的小鹿,在山間小路上蹦蹦跳跳。
她會指著一朵不知名的小花,告訴我它的名字。
她會在我累的時候,從包里拿出水和巧克力遞給我。
我們在山頂並肩看日落,晚霞將天空染成一片絢爛的橘紅色。
我看著她被霞光映照的側臉,和她臉上毫無保留的燦爛笑容,心裡某個柔軟的角落,被輕輕觸動了。
我發現,自己已經很久很久,沒有這樣發自內心地笑過了。
半年後,因為項目上的卓越貢獻,我被破格提拔為項目總監,薪資再次大幅上漲。
在我升職的那天晚上,項目組聚餐為我慶祝。
散場後,周晴主動提出送我回家。
在小區樓下,她停住腳步,抬起頭看著我,眼睛在路燈下亮晶晶的。
「陳哥,我喜歡你。」
她的告白,直接又坦率,不帶一絲扭捏。
「我知道你還沒處理好過去的事情,我也不急著要一個答案。我只是想讓你知道我的心意。我欣賞你的能力,你的成熟,你的擔當。好的愛情,應該是並肩作戰,而不是單方面的消耗。我願意等你,等你準備好開始一段新的、健康的關係。」
我看著她真誠的臉,心裡波濤洶湧。
我沒有立刻答應。
但我心裡無比清楚,這,才是我真正想要的伴侶,這,才是我嚮往的共度一生的關係。
我開始認真地規劃我的未來。
一個全新的,徹底沒有林嵐的未來。
距離我「外派」,已經過去整整一年了。
我覺得,時機已經成熟。
是時候,給這場早已名存實亡的婚姻,畫上一個句號了。
我聯繫了之前幫我做財產保全的律師朋友,讓他幫我起草了一份離婚協議。
協議的內容,我反覆斟酌了很久。
表面上看,我顯得非常「大度」。
協議里寫明:我自願放棄這套婚後購買的房產增值部分的一半產權,房子可以歸林嵐所有。
這對一個走投無路、身無分文的女人來說,無異於天上掉下來的餡餅。
但這個「恩賜」背後,是一個精心設計的陷阱。
得到房子的前提是:她必須獨立承擔剩餘的全部房貸(還有將近二十年的貸款,總額超過一百五十萬),以及,我們在婚姻存續期間,因她娘家事宜而產生的所有債務。
這其中包括,她為了還第一個月房貸,向同事借的好幾萬塊錢。
算下來,她需要背負的債務總額,遠比她能拿到的那「一半產權」的價值要高得多。
但對於此刻的林嵐來說,「得到一半房子」這幾個字,就像溺水之人看到的浮木,足以讓她喪失所有理智的判斷力。
我讓律師將這份協議,用最快的速度,快遞給了林嵐。
攝像頭裡,我看到快遞員上門時,林嵐正在吃泡麵。
她穿著一件起球的舊睡衣,頭髮油膩地挽在腦後,整個人瘦得脫了相,眼神黯淡無光。
她拆開快遞,當看到文件抬頭「離婚協議書」那幾個大字時,她先是憤怒地將文件摔在地上。
但幾秒鐘後,她又像是想到了什麼,遲疑地撿了起來。
當她的目光落在「自願放棄一半產權」那條上時,我看到她的眼睛裡,瞬間迸發出了一絲光亮。
是貪婪和僥倖的光。
她猶豫了。
她沒有立刻簽字。
她還抱著最後一絲幻想,以為這只是我逼她妥協的手段。
從那天起,我的垃圾郵箱裡,再次被她的郵件塞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