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顧氏集團的公關部和法務部,也開始高速運轉。
一周後。
一則重磅新聞,引爆了整個商界和社交網絡。
【顧氏集團尋回失散二十年真千金,董事長顧遠山將為女舉辦盛大認親宴】
新聞配圖,是我和顧遠山站在一起的合影。
他滿眼慈愛地看著我,而我,雖然依舊瘦弱,但眉眼間的鬱結,已經散去了大半。
緊接著,各大媒體開始深挖。
「真千金」背後的故事,遠比小說更加離奇。
「狸貓換太子」的戲碼,真實地發生在了這個頂級的豪門身上。
這則新聞,像一顆驚天巨雷,不僅炸翻了整個上流社會,也精準地炸到了許珍和江陽的眼前。
那天,他們正坐在家裡,看著電視里播放的本地新聞。
當我的臉,出現在電視螢幕上,當我穿著一身他們見都沒見過的高級定製禮服,優雅地站在顧遠山身邊,被介紹為「顧氏集團唯一繼承人江月小姐」時——
我能想像得到,他們驚得魂飛魄散的模樣。
許珍手裡的遙控器,一定會掉在地上。
江陽嘴裡叼著的煙,一定會燒到手指。
他們一定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那個被他們嫌棄、被他們詛咒去死、被他們用五萬塊錢就像打發乞丐一樣打發的「養女」,竟然是他們一輩子都無法企及的豪門世界裡,真正的公主。
他們當初丟掉的,不是一個累贅,一個賠錢貨。
而是一張通往天堂的門票。
一張,被他們親手撕得粉碎的門票。
這一刻的悔恨和絕望,想必比我當初在醫院裡等待死亡時,要猛烈千倍、萬倍。
這就夠了。
不,還不夠。
認親宴被安排在市中心最頂級的七星級酒店。
宴會廳里,名流雲集,衣香鬢影。
我穿著父親專門請義大利設計師為我量身定製的星空色晚禮服,挽著他的手臂,站在璀璨的水晶燈下,接受著所有人的矚目和祝福。
閃光燈像星海一樣在我眼前亮起。
我有些不適應,但父親溫暖的大手,給了我無盡的力量。
他向所有來賓介紹我,講述我們父女失散又重逢的經歷。
當講到我這些年的遭遇時,他的聲音里充滿了悲傷和憤怒。
整個宴會廳,都安靜了下來。
所有人的目光里,都充滿了同情和震驚。
最後,顧遠山舉起酒杯,他的聲音通過麥克風,傳遍了整個宴會廳,也通過現場直播的媒體,傳遍了全國。
他的聲音,冰冷而決絕。
「今天,除了介紹我的女兒江月回家。我還要在這裡,當眾宣布一件事。」
「對於二十多年前,那起惡意偷換我女兒,導致我們父女分離二十年,我妻子抑鬱而終的罪行——」
「顧氏集團法務部,將正式向司法機關提起刑事訴訟,以『拐騙兒童罪』,追究犯罪嫌疑人許珍及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追究到底,絕不姑息!」
全場譁然!
所有人都沒想到,這場溫馨的認親宴,會以這樣一種充滿殺伐之氣的方式,推向高潮。
這已經不是家庭倫理劇了。
這是刑事案件!
電視機前,看到這場直播的許珍和江陽,徹底崩潰了。
許珍癱倒在地,面如死灰。
她以為,這件事最多就是道德上的譴責,最多就是賠錢。
她從未想過,自己會因此而坐牢!
江陽也嚇傻了,他哆哆嗦嗦地拿起手機,瘋狂地撥打我的電話,卻只聽到冰冷的「您撥打的用戶已關機」。
他們徹底慌了,亂了。
第二天一早,他們就瘋了一樣地跑到顧家所在的半山別墅區。
這裡戒備森嚴,他們連大門都進不去。
許珍在門口撒潑打滾,哭天搶地。
「月月!我是媽媽啊!你開門讓媽媽見你一面!」
「媽錯了!媽真的知道錯了!你饒了媽這一次吧!念在我們二十多年的母女情分上!」
江陽也跪在地上,一個勁地磕頭。
「姐!我錯了!你是我親姐!你讓你爸爸放過我媽吧!我給你當牛做馬都行!」
我站在二樓巨大的落地窗前,端著一杯溫熱的牛奶,冷漠地看著樓下那場拙劣的表演。
母女情分?
在我被她詛咒去死的時候,就已經恩斷義絕。
現在,他們不過是害怕失去一切,害怕牢獄之災的,兩條可憐蟲。
我沒有下去,甚至沒有拉開窗簾。
高大威猛的保安走上前,像拎小雞一樣,毫不客氣地將他們拖走。
「這裡不是你們能來的地方,再不走就報警了!」
許珍的哭喊聲,江陽的求饒聲,越來越遠。
而這場鬧劇,很快就帶來了連鎖反應。
江陽的未婚妻李倩,在看到新聞的當天,就立刻和他退了婚,並且要求他們家賠償青春損失費和精神損失費,不然就法庭見。
許珍和江陽的世界,在這一天,以一種極速墜落的方式,徹底崩塌了。
而我,只是冷眼旁觀。
從施害者,變成卑微的乞求者。
顧氏集團的頂級律師團,被我父親戲稱為「法務天團」。
他們的介入,讓整件事情的進展,快得超乎想像。
根本不需要我再提供什麼證據。
當年退休的護士長張桂芬,在巨大的壓力和良心的譴責下,主動轉為污點證人,出庭詳細陳述了二十多年前,許珍是如何威逼利誘,讓她調換了兩個嬰兒的全過程。
警方也迅速介入,通過對當年醫院檔案的深入調查,以及對相關人員的走訪,很快就補全了整個證據鏈。
許珍的行為,完全構成了「拐騙兒童罪」。
一張逮捕令,送到了那個破舊的家中。
許珍一夜之間,從一個斤斤計較的市儈婦人,變成了一名戴著手銬的階下囚。
而江陽,作為非法所得的直接受益人,也受到了牽連。
他名下那套用三百萬拆遷款全款購買的婚房,因為資金來源涉及刑事案件的非法所得,被法院迅速查封凍結。
他失去了一切。
房子、未婚妻、甚至連工作都丟了。
他所在的公司,因為他的醜聞嚴重影響了企業形象,直接將他辭退。
他成了一個徹頭徹尾的,無家可歸的喪家之犬。
他無數次想來找我,堵在公司樓下,堵在別墅區門口,但每一次,都被我父親安排的保鏢,毫不留情地攔下。
他連我的面,都見不到一次。
法庭上,我再次見到了許珍。
她穿著灰色的囚服,頭髮花白,整個人像是被抽乾了精氣神,憔悴得不成樣子。
她站在被告席上,痛哭流涕,反覆說著自己只是一時糊塗,是太想要一個健康的孩子了。
她看向坐在聽眾席第一排的我,眼神里充滿了乞求。
「月月,看在媽養了你二十多年的份上,你跟法官求求情,放過媽吧……」
養育之恩?
我坐在那裡,面無表情,心如止水。
在我被病痛折磨,被她逼向死亡的時候,這點所謂的「恩情」,就已經被我還清了。
我選擇出庭作證。
我沒有控訴,沒有哭喊。
我只是平靜地,站在證人席上,陳述了這些年來,我在那個家裡所遭受的一切。
那些吃不飽穿不暖的日子。
那些被當成出氣筒的瞬間。
以及,那通被我錄下來的,讓我去死的電話。
當錄音在肅靜的法庭里再次響起時,許珍所有的辯解,都顯得那麼蒼白無力。
那句「拖死她,一了百了」,成了壓垮她的最後一根稻草。
也讓她徹底失去了所有人的同情。
法院的判決很快下來了。
許珍因拐騙兒童罪,情節嚴重,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和無法挽回的家庭悲劇,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聽到宣判的那一刻,她整個人癱軟在了地上,被法警拖了出去。
我看著她被帶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