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鵬被帶上手銬的時候,整個人像是被抽去了脊梁骨,癱軟如泥。他回頭看了我一眼。
那眼神里有怨恨,有後悔,但更多的是一種被戳穿後的茫然。他大概到最後都不明白,那個平時溫順、連買菜都要記帳的妻子,怎麼會突然變得這麼狠絕。
警察帶走了他們,屋子裡終於安靜了,只剩下那台按摩椅還在不知疲倦地空轉著。
我走進廚房,把那隻原本應該裝盤的龍蝦頭從垃圾桶里撿了出來。看著那鮮紅的殼,我並沒有覺得可惜,反而覺得它像一枚勳章。
我提起茶几上那個裝著滿滿龍蝦肉的保鮮盒,那是留給豆豆的。
簡單的收拾了一下行李,我帶著豆豆回了娘家。
車上,豆豆抱著我的胳膊,小聲問:「媽媽,爸爸為什麼不吃龍蝦?警察叔叔為什麼要帶走爸爸?」
我摸了摸她的頭,看著窗外飛逝的街景,路燈一盞盞划過,照亮了前方的路。
「因為有些東西,喂了狗都比喂了狼強。」
哪怕那個人是你爸爸。
但我沒把這話說出口,只是笑了笑:「因為爸爸吃飽了,他吃了太多的『面子』,撐著了。」
6.
到了爸媽家,我把那三盒龍蝦肉拿出來,給豆豆做了個豪華的龍蝦三明治。
看著女兒大口吃肉的滿足樣,嘴角沾滿了白色的沙拉醬,眼睛笑得彎成了月牙,我終於忍不住紅了眼眶。
手機響了,是趙鵬發來的語音,大概是在派出所借了機會打來的。
「林晚,你真這麼絕?為了這點錢,你要毀了我?毀了這個家?」
聲音顫抖,帶著一種窮途末路的歇斯底里。
我沒有回覆,手指在螢幕上輕輕滑動,直接拉黑,刪除了那個號碼。
我也不是為了錢,我是為了命。
婚姻里最可怕的不是沒錢,而是你的枕邊人,正在算計怎麼把你最後一點血抽干去喂他的面子。
這8斤龍蝦,雖然沒端上桌,但它幫我看清了人,也保住了家。
值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