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她鋪墊得差不多了,我才從包里,拿出一個平板電腦,解鎖,推到她的面前。
螢幕上,沒有照片,沒有文字,只有一個視頻播放窗口。
我按下了播放鍵。
三年前那個雨夜的畫面,開始在小小的螢幕上循環播放。
張強醉酒的狂言,她自己的尖叫,那一聲沉悶的撞擊,還有我父親倒下的身影……
一切,都無聲地進行著。
咖啡館裡優雅的音樂,成了這段默片最詭異的背景音。
蘇晴的臉色,以一種堪稱戲劇性的方式,飛速變化著。
從看到平板時的期待,到看到視頻播放時的疑惑,再到看清畫面內容時的煞白,最後,是死灰一般的絕望。
她臉上的血色褪盡,嘴唇哆嗦著,身體開始不受控制地發抖。
她猛地伸手,想要合上平板,卻被我死死按住。
她驚恐地抬起頭,看著我,眼神像是見了鬼。
「你……你怎麼會有這個?!」她的聲音嘶啞,充滿了恐懼。
我收回手,身體向後靠在椅背上,用一種極其平靜的語氣問她:
「三年前,X月X日,雨夜,環湖東路。」
我每說一個詞,她的身體就顫抖一下。
「現在,你還要這110萬嗎?」
她的嘴唇開合了幾次,一個字都說不出來,身體抖得像秋風中的落葉。
我看著她這副樣子,心中沒有一絲快意,只有一片冰冷的荒蕪。
我一字一頓,用只有我們兩個人能聽到的聲音,說出了那句埋藏在我心底最惡毒的審判:
「這110萬,不是彩禮,不是賭債。」
「蘇晴,這是我爸的命!」
「你接近我,討好我,說愛我,是不是就是為了有朝一日,萬一事情敗露,能心安理得地用我們家的錢,來堵上你們殺人的窟窿?」
「你每天對著我這張臉,不會做噩夢嗎?不會想起那個被你們撞死在雨夜裡的無辜老人,就是你男朋友的父親嗎?」
我的每一個字,都像一把淬了冰的刀,狠狠地扎進她的心臟。
她的心理防線,在這一刻,全線崩潰。
「哇」的一聲,她趴在桌子上,失聲痛哭起來。
不再是表演,而是真正發自內心的、絕望的嚎哭。
「對不起……林默……對不起……」
蘇晴哭得上氣不接下氣,她抓著我的手,眼淚和鼻涕糊了滿臉。
「我不是故意的……我真的不是故意的!當時我也嚇壞了!我求他去自首,他不肯啊!」
「我愛你,林默,我是真的愛你的!求求你,看在我們三年感情的份上,放過我弟弟吧!他還小,他不能去坐牢啊!」
我看著她虛偽的表演,只覺得無比噁心。
事到如今,她還在試圖用「愛情」來綁架我,還在為她那個殺人犯弟弟開脫。
我抽出我的手,用餐巾紙嫌惡地擦了擦,然後扔在桌上。
「蘇晴,收起你那套吧。」
我站起身,居高臨下地看著她。
「你愛的不是我,是你自己。你怕的不是你弟弟坐牢,是你自己作為共犯的罪行被揭露。」
「從你三年前選擇隱瞞的那一刻起,你就已經沒有資格說愛了。」
我丟下幾張鈔票在桌上,當作是咖啡錢,然後轉身,頭也不回地離開了咖啡館。
一走出那扇玻璃門,隔絕了身後的哭聲,我立刻撥通了110。
「喂,警察同志,我要報案。」
我的聲音冷靜,條理清晰。
「三年前,在環湖東路發生的一起交通肇事逃逸致死案,我這裡有關鍵證據,可以指認肇事司機和同乘者。」
我將所有的證據,包括行車記錄儀視頻、張強的個人信息、以及我推測他們索要110萬是為了支付賠償金的整個邏輯鏈,全部提交給了警方。
警察的效率很高,他們立刻將此案列為重點刑事案件進行偵辦。
而咖啡館裡的蘇晴,在短暫的崩潰後,第一時間沖回了家。
她和她的家人緊急商議。
在得知我已經掌握了致命證據後,他們做出了唯一的選擇——讓張強立刻跑路。
他們以為,只要張強跑了,死無對證,我就拿他們沒辦法。
他們不知道,一張無形的天網,早已在他們頭頂悄然張開。
當晚,在長途汽車站的檢票口。
戴著鴨舌帽和口罩,企圖混上車連夜潛逃的張強,被幾名便衣警察死死地按倒在地。
他瘋狂地掙扎,嘴裡發出野獸般的嘶吼。
「放開我!你們抓錯人了!」
同一時間,另一隊警察敲響了蘇晴家的門。
當蘇晴和她父母看到身穿制服的警察,以及那張以「涉嫌包庇罪」為由的傳喚證時,一家人最後的心理防線也徹底垮塌了。
蘇晴的母親再次一屁股坐在地上,這次,她連哭嚎的力氣都沒有了。
我沒有去現場看他們被捕的狼狽模樣。
我只是開著車,停在了離車站不遠的一條小巷裡。
我看著遠處閃爍的紅藍警燈,聽著隱約傳來的警笛聲,心中沒有預想中的狂喜和快感,只有一種塵埃落定後,巨大的、沉重的解脫。
我拿起手機,撥通了我媽的電話。
電話接通,我聽著媽媽在那頭擔憂地「喂」了一聲。
我的眼眶一熱,聲音哽咽。
「媽,爸的案子……破了。」
電話那頭,是長久的、死一般的沉默。
幾秒鐘後,我聽到了媽媽壓抑了三年的、撕心裂肺的哭聲。
開庭那天,天氣陰沉。
我穿著一身黑色的正裝,和我媽並肩坐在了被害人家屬席上。
時隔數月,我再次見到了蘇晴一家人。
他們穿著統一的灰色囚服,形容枯槁,眼神黯淡,全無當初在我家門口撒潑時的囂張氣焰。
在法庭上,面對我方律師出示的鐵證——那段完整的行車記錄儀視頻,張強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他承認了自己酒後駕車、超速行駛、肇事後逃逸的全部罪行。
最終,法庭以交通肇事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年。
而蘇晴,以及她的父母,因為在明知張強犯罪的情況下,不僅沒有規勸其自首,反而為其提供藏匿場所、策劃其外逃,並且在後續與我的交往中,存在明顯的欺詐意圖,試圖騙取所謂「賠償款」以逃避法律責任,情節惡劣,構成了包庇罪。
蘇晴作為主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她的父母,也分別被判處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緩期執行。
法官宣判的那一刻,我身邊的媽媽,緊緊地握住了我的手。
她的手心冰冷,卻充滿了力量。
輪到我作為被害人家屬進行最後陳述時,我站了起來。
我沒有去看被告席上那幾個低著頭、不敢與我對視的人。
我的目光,落在了法官身後的國徽上。
我沒有聲嘶力竭地控訴,也沒有痛哭流涕地博取同情。
我只是用一種近乎平靜的語調,講述了我和我母親這三年的生活。
講述了父親去世後,這個家是如何從一個完整的整體,變得支離破碎。
講述了我母親是如何在每個深夜因為思念和痛苦而無法入眠。
講述了我自己是如何在對父親的懷念和對兇手的憎恨中,苦苦掙扎。
然後,我話鋒一轉。
「我更想講述的,是他們是如何將一場人倫悲劇,變成了一場貪婪的算計。」
「他們試圖用110萬這個數字,來衡量一條人命的價值。」
「他們甚至無恥到,想用我們被害者家庭自己的錢,來掩蓋他們對我們造成的傷害。」
「這已經不是簡單的交通肇事和包庇,這是對人性、對法律、對死者和生者最無情的踐踏和羞辱。」
我的聲音在莊嚴肅穆的法庭里迴蕩。
被告席上,蘇晴的肩膀劇烈地聳動著,終於忍不住失聲痛哭。
我最後說:「我今天站在這裡,不是為了看到他們被懲罰,而是為了告訴我九泉之下的父親,正義雖然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