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那份平淡之下,是早已流乾了眼淚的,死灰般的絕望。
我的心臟猛地一縮。
他看著我,說:「我今天來,不是為了嘲笑你。我是來看看『另一個自己』。」
「我們這種人,陳序,我們都一樣。」
「信錢,不信人。總覺得別人都是傻子,可以被我們玩弄於股掌。其實,最大的傻子,是我們自己。」
「你把婚姻當交易,我把兄弟當籌碼。我們都以為自己聰明,算計了一切,最後,卻被自己最信奉的東西,算計得一無所有。」
他的話,像一把錘子,一下一下,敲在我最堅硬的自尊外殼上。
他看著我,忽然問了一個問題。
「我聽說,你老婆懷孕的時候,你讓她自己付產檢費?」
我沉默著,沒有回答。
他繼續說:「你逼她AA的時候,有沒有想過,她也是別人的女兒,也曾被父母捧在手心,當成寶貝一樣養大的?」
這句話,像一道閃電,劈開了我混沌的腦海。
我第一次,不由自主地,開始回想我和許念的過往。
我想起,我加班晚歸時,她永遠會為我留一盞燈,和一碗溫熱的湯。
我曾經覺得,那是她作為妻子理所應當的。
我想起,我的每一件襯衫,她都會熨燙得平平整整,一絲褶皺都沒有。
我曾經覺得,那只是她打發時間的無聊家務。
我想起,她每次畫完一幅新的插畫,都會第一時間,眼神亮晶晶地拿給我看,期待我的誇獎。
而我,大多只是掃一眼,敷衍地說一句「還行」,然後繼續看我的財經報表。
我甚至想起,我們剛在一起時,她看著我,眼睛裡那種毫不掩飾的,滿滿的愛意和崇拜。
那些光,是什麼時候,被我親手一點一點,熄滅的?
那些被我視作「理所應當」,被我用「價值」和「成本」嗤之以鼻的瞬間,此刻像一把把鋒利的刀子,凌遲著我的心臟。
疼。
一種遲來的,尖銳的疼痛,從胸口蔓延至四肢百骸。
「我老婆跳下去之前,給我發了最後一條簡訊。」
「她說,她這輩子,最後悔的事,就是認識我。」
探視時間到了。
李哥站起身,一瘸一拐地往外走。
在門口,他回頭,對我說了最後一句話。
「陳序,咱們這種人,不配得到原諒。」
玻璃窗那邊的身影消失了。
我卻還維持著舉著電話的姿勢,一動不動。
眼淚,毫無預兆地,一滴一滴,砸在了冰冷的檯面上。
這不是因為自憐。
不是因為對我悲慘處境的哀嘆。
而是因為,一種名為「悔恨」的情緒,第一次,如此真實,如此洶湧地,將我徹底吞沒。
我捂住臉,肩膀劇烈地顫抖起來。
在空無一人的探視間裡,我這個曾經以為自己永遠不會後悔的男人,哭得像個傻子。
六個月的刑期,像一個漫長的世紀。
我出獄那天,天陰沉沉的。
我換回了自己的衣服,那身曾經引以為傲的西裝,現在又舊又皺,掛在消瘦的身體上,像偷來的。
我站在監獄門口,看著外面陌生的車流,一陣茫然。
我該去哪裡?
就在這時,一輛黑色的奔馳停在了我面前。
車上下來的人,是許念的那個金牌律師。
他還是那副精英派頭,一絲不苟。
「陳序先生。」他朝我點了點頭,算是打了招呼。
他遞給我一個文件袋。
「許念女士讓我在這裡等你。」
我的手,不受控制地抖了起來。
我打開文件袋,裡面有兩份文件。
第一份,是一份親子鑑定報告。
報告的最後一欄,清清楚楚地寫著:支持陳序為孩子的生物學父親。
是個女孩。
我的女兒。
我甚至還不知道她的名字。
我的視線被淚水模糊,那幾個字變得扭曲。
我顫抖著手,拿出第二份文件。
那是一份……選擇協議。
協議上,是兩個選項。
A:本人陳序,自願放棄對女兒的所有撫養權與探視權,承諾此生永不以任何形式,出現在許念女士與女兒的生活中。作為交換,本人名下所欠許念女士的一千二百萬元債務,將一筆勾銷。
B:本人陳序,保留作為女兒父親的法律權利與義務。本人需按照每月五萬元的標準,向許念女士支付女兒的撫養費,直至其年滿十八周歲。同時,本人需在十年內,連本帶息,償還所欠許念女士的一千二百萬元債務。
律師的聲音,在我耳邊冷靜地響起。
「許女士說,這是你最信奉的『選擇』和『交易』。」
「她把選擇權,完完整整地,交給你自己。」
我拿著那兩份薄薄的,卻重如泰山的紙。
我的整個人生,我所有的未來,都被濃縮在了這A和B兩個選項里。
選擇A,我將獲得「自由」。
我可以不用背負那筆我永世都還不清的巨債,我可以去一個沒人認識我的地方,重新開始。
但代價是,我將親手斬斷我和這個世界上唯一的血脈聯繫。
我將承認,我就是一個連自己親生女兒都不要的,徹頭徹尾的廢物,一個不配為人的垃圾。
選擇B,我將保留那份名為「父親」的虛名。
但我的人生,將徹底陷入還債的地獄。
每個月五萬的撫養費,加上一千二百萬的債務。
我這輩子,都將在為錢奔波的噩夢裡度過,永無寧日。
我死死地盯著那份協議。
我終於明白了許念的用意。
這才是她對我最狠的報復。
這才是對我這個精緻利己主義者,最殘忍的最終審判。
她不用再對我惡言相向,不用再對我冷眼旁觀。
她只是把我曾經用來衡量她,衡量全世界的那套規則,原封不動地,還給了我。
她讓我用我自己的「原則」,用我自己的「邏輯」,親手,對我自己執行死刑。
誅心。
莫過於此。
我感覺我的靈魂正在被這兩張紙撕扯。
劇烈的掙扎,讓我幾乎要窒息。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
律師就站在一旁,安靜地等著,像一個極有耐心的見證者。
最終,我抬起頭,聲音沙啞得如同砂紙摩擦。
「筆。」
我在協議A上,簽下了我的名字。
陳序。
那兩個字,寫得歪歪扭扭,像一個初學寫字的孩子。
當我寫下最後一筆時,我感覺我身體里的某種東西,被徹底抽走了。
我的靈魂,好像隨著那兩個字,永遠地留在了那張紙上。
律師收迴文件,仔細地檢查了一遍。
然後,他從口袋裡拿出一張去往南方的火車票,和一沓厚厚的現金。
「這是一萬塊錢。」
「許女士說,這是給你的『遣散費』。」
遣散費。
這個我曾經在開除員工時,最喜歡用的詞。
如今,用在了我自己的身上。
我麻木地接過車票和錢,沒有說謝謝,也沒有說再見。
我轉身,一步一步,走向火車站。
我離開了這座我曾經以為我能征服的城市。
我在南方一個沒人認識我的海邊小鎮,找了份在工地上搬磚的工作。
白天的汗水,暴曬,和沉重的體力勞動,讓我沒有多餘的時間和精力去思考任何事情。
我把許念給我的那一萬塊錢,匿名捐給了一家孤兒院。
我一無所有地來,也該一無所有地活下去。
每到深夜,工棚里鼾聲四起的時候。
那個我從未見過面的女兒的模樣,總會不受控制地,在我腦中浮現。
她會是什麼樣子?
眼睛像我,還是像許念?
她現在,會笑了嗎?會叫媽媽了嗎?
這些念頭,像細密的針,扎在我的心上。
不疼,但是癢,是一種深入骨髓的,無法擺脫的折磨。
幾年後的一天晚上。
我端著飯碗,和工友們一起,擠在工地的食堂里看電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