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從自己的積蓄里,取了一萬塊錢,以匿名的形式,通過社區交到了李梅手上。
我不想讓她有太大的心理負擔,這或許是我唯一能為那個無辜孩子做的事情了。
最終,法院開庭審理了王剛的案子。
考慮到他有自首情節,積極退賠,獲得了受害人諒解,並且確實是為救女心切,犯罪動機值得同情,最終法院以盜竊罪和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數罪併罰,判處他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執行。
當宣判結果出來的那一刻,李梅在法庭外放聲大哭。
王剛不用坐牢了,這個家,保住了。
10
王剛是在兩個月後被放出來的。
他瘦了,也黑了,整個人像是被抽走了精氣神,但眼神卻比以前沉穩了許多。
他出來的第一件事,就是帶著李梅和已經能下床慢慢走路的彤彤,一起到我家門口,鄭重地向我道歉。
彤彤的病情,因為社區的捐款和及時的救助,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雖然還無法痊癒,但已經脫離了最危險的時期。
小女孩躲在王剛身後,怯生生地看著我,小聲說了一句:「謝謝……叔叔。」
那一聲「叔叔」,讓我所有的委屈、憤怒和無奈,都在瞬間煙消雲散。
從那以後,王剛像變了一個人。
他不再油腔滑調,不再想著占小便宜。
他在附近的一個工地上找了一份力氣活,每天起早貪黑,乾得比誰都賣力。
李梅也在社區的幫助下,找了些手工活在家做,補貼家用。
他們家的燈,總是很晚才熄滅,但再也沒有通過那面牆,透過一絲一毫的光。
每個月,他們都會準時把電費交上,然後把繳費單工工整整地貼在門上,像是在警示自己,也像是在向所有人證明著什麼。
我和他們的關係,也變得有些微妙。
不再是簡單的鄰居,更像是被一場意外捆綁在一起的、熟悉的陌生人。
見面時,我們會點頭微笑,但很少說話。
彼此之間,都有一種默契的距離感。
我知道,那道牆上的疤痕,永遠無法真正抹平。
一年後,我因為工作調動,需要搬離這個城市。
搬家那天,王剛夫婦帶著彤彤來送我。
彤彤的氣色好了很多,能自己跑跳了。
王剛遞給我一個布包,裡面是兩萬塊錢現金,和一張嶄新的銀行卡。
「林大哥,這是我們這兩年攢下的錢,還你的。卡里還有五千,是給李軍班長的,麻煩你幫我們轉交。我們知道,這點錢報答不了你們的恩情。這份恩,我們記一輩子。」王剛的眼圈紅了。
我沒有再拒絕。
我知道,收下這筆錢,才能讓他們心裡的石頭真正落地。
我坐上車,離開了這個我生活了多年的小區。
車窗外,王剛一家三口向我揮著手,夕陽的餘暉灑在他們身上,構成一幅溫暖而又略帶心酸的畫面。
兩千塊的電費單,像一個荒誕的引子,拉開了一場關於人性、法律與道義的大戲。
在這場戲裡,沒有絕對的好人與壞人,只有在現實困境中掙扎的普通人。
我慶幸自己當初的選擇,雖然它不完美,甚至有些「和稀泥」,但它保住了一個家庭,也讓我看到了人性的複雜與溫暖。
那面被砸開又被補上的牆,將永遠成為我記憶中的一道特殊印記,時刻提醒著我,在我們看不見的角落,總有一些不為人知的掙扎和苦難。
而有時候,比冰冷的對錯更重要的,或許是一點點來自陌生人的、笨拙的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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