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薇,你今天必須把這份協議簽了!不然就別認我們是你的爸媽!」 尖銳的聲音劃破了客廳的寧靜,我媽張蘭指著我的鼻子,滿臉的刻薄。
「就是,姐,不就三套房嗎?我是咱家唯一的兒子,以後給你和爸媽養老送終,房子給我不是天經地義的?」 弟弟林濤翹著二郎腿,一副理所當然的嘴臉。
我爸林國富悶頭抽著煙,最後把煙頭狠狠摁在煙灰缸里:「別廢話了,趕緊簽,簽了我們還是一家人。」
我看著桌上那份《自願放棄財產協議書》,又看了看眼前這三張冷漠的臉,心臟像是被一隻冰冷的手攥住,疼得快要窒息。

01
我叫林薇,一個在這個家裡當了二十八年「外人」的女兒。
我們家是城郊的,前段時間因為城市規劃,老房子被划進了拆遷範圍,按照政策,我們家分到了三套房,都在市中心一個不錯的小區,加起來價值近千萬。
這個消息本該是天大的喜事,但在我們家,卻成了一場風暴的開端。
從拆遷消息確定的那天起,我爸媽的臉上就再也沒有對我露出過笑容。
他們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如何把這三套房,安然無恙地全部交到我弟林濤手上。
林濤,我那被寵得無法無天的弟弟,比我小三歲,從小到大,他就是家裡的太陽,所有人都得圍著他轉。
他上學時打架,爸媽賠錢道歉;他工作後嫌累,三天兩頭換工作,爸媽就動用所有關係給他找清閒的單位;他談戀愛花錢如流水,爸媽就把我每月孝敬的錢,轉手塞進他的錢包。
而我,就像是這個家的「提款機」和「出氣筒」。
大學畢業後,我進了一家還算不錯的公司,工資從最初的五千漲到現在的兩萬。
但這筆錢,我幾乎沒為自己花過。
每個月一發工資,我媽的電話就準時打來:「薇薇啊,家裡最近開銷大,你爸的藥又該買了,你這個月打一萬五回來吧。」
他們嘴裡的開銷大,就是給林濤換最新的手機,買名牌的衣服鞋子。
我爸的藥,一個月也花不了五百塊。
可我不敢不給,只要我稍有遲疑,我媽就會在電話里哭天喊地,罵我不孝,說白養了我這個女兒。
這些年,我習慣了。
我總想著,他們是我的父母,我是他們的女兒,孝順是應該的。
也許等林濤結了婚,成熟一點,一切就會好起來。
直到拆遷的三套房,像一面鏡子,照出了他們內心最真實、最醜陋的想法。
他們甚至沒有假意地問我一句,就直接做出了決定。
「薇薇,這三套房,我們打算都寫你弟弟的名字。」那是我媽第一次跟我說起房子的事,語氣不是商量,而是通知。
「你也知道,他要結婚了,女方那邊要求有婚房。一套他們小兩口住,一套我們倆住,還有一套租出去,租金就當他們的生活補貼。」
我當時正在廚房給他們做飯,聽到這話,手裡的鍋鏟「哐當」一聲掉在了地上。
我轉過身,難以置信地看著她:「媽,三套房,全都給他?那我呢?我什麼都沒有?」
「你怎麼說話的?」我媽的臉立刻沉了下來,「什麼叫你什麼都沒有?你是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以後有你老公養,要娘家的房子幹什麼?你弟弟不一樣,他是要傳宗接代的!」
那一刻,我感覺渾身的血液都冷了。
原來在他們眼裡,我這麼多年的付出,這麼多年的孝順,都抵不過「潑出去的水」這五個字。
我試圖爭辯,試圖講道理,可換來的卻是我爸的一聲怒吼:「夠了!家裡這點事,什麼時候輪到你一個女孩子插嘴了?讓你怎麼做就怎麼做!」
從那天起,這個家就變成了我的地獄。
他們三人輪番上陣,對我進行道德綁架和精神打壓。
我媽說她懷我的時候受了多少苦,我爸說他供我上大學花了多少錢,我弟則直接威脅我,如果我不配合,他就讓我一輩子不得安寧。
終於,他們攤牌了。
他們找律師寫了一份《自願放棄財產協議書》,只要我簽了字,這三套房就和我再無任何法律上的關係。
為了讓我「放心」,他們還特意在後面加了一條「永不反悔」。
於是,就有了開頭那一幕。
我看著他們,這三位我血脈相連的親人。
他們的臉上,寫滿了貪婪、自私和理所當然。
我這麼多年的隱忍和退讓,在他們看來,不過是懦弱和理所應當。
他們以為,這次我還會像以前一樣,哭過鬧過之後,默默地咽下所有的委屈。
可惜,他們想錯了。
哀莫大於心死,當一個人的心被傷透了,就不會再感到疼痛,剩下的只有平靜,一種近乎殘忍的平靜。
我深吸一口氣,拿起桌上的筆。
在他們期待又得意的目光中,我沒有立刻簽名,而是在協議書的空白處,緩緩地,一筆一划地寫下了一行字。
「我,林薇,自願放棄所有拆遷補償房產。但作為附加條件,從房產過戶到林濤名下之日起,林國富與張蘭的每月贍養義務,將由林濤獨立承擔,所有贍養費用由林濤自行支付,我林薇,將不再支付任何費用,亦不再承擔任何相關責任。」
寫完,我抬起頭,迎上他們錯愕的目光,平靜地將我的名字,簽在了協議書的末尾。
「好了,協議我簽了,你們滿意了嗎?」我把筆輕輕放下,那支筆仿佛有千斤重,也仿佛輕如鴻毛。
它斬斷的,是我對這個家最後的一絲幻想。
02
客廳里死一般的寂靜。
我爸媽和我弟,三個人像被按了暫停鍵一樣,死死地盯著協議上我加的那行字,臉上的表情從錯愕,到震驚,再到不可思議。
「林薇!你這是什麼意思!」 最先反應過來的是我媽張蘭,她一把搶過協議,指著那行字的手指都在發抖,「贍養費自理?不再支付?你瘋了!你是我們的女兒,你敢不養我們?」
我看著她氣急敗壞的樣子,內心毫無波瀾,甚至覺得有些可笑。
我平靜地開口:「媽,協議上寫得很清楚。你們不是說,女兒是潑出去的水嗎?現在,我這盆水,自覺地潑出去了。你們不是說,兒子才是傳宗接代、養老送終的嗎?現在,三套房都給了他,價值千萬,讓他來盡養老送終的義務,不是天經地義嗎?」
「你……你這是不孝!大逆不道!」 我爸林國富也氣得渾身發抖,一拍桌子站了起來,指著我罵道,「我怎麼養出你這麼個白眼狼!為了幾套房子,連父母都不要了!」
「爸,你搞錯了。」 我搖了搖頭,糾正他,「是你們,為了三套房,先不要我這個女兒的。從你們拿出這份協議逼我簽字的那一刻起,我們之間的親情,就已經被你們親手撕碎了。」
「姐!你怎麼能這麼說話!」 林濤也急了,他從沙發上跳起來,一把將協議揉成一團,狠狠地摔在地上,「你是不是就見不得我好?這房子給我怎麼了?我就該得!你現在寫這個,不就是威脅我們嗎?」
「我沒有威脅你們。」 我站起身,目光冷冷地掃過他們每一個人,「我只是在陳述一個事實。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你們剝奪了我作為女兒繼承家產的權利,那麼,我也同樣可以放棄我作為女兒贍養你們的義務。這份協議,是你們逼我簽的,現在,我簽了,並且加上了我的條件。如果你們同意,那就皆大歡喜。如果你們不同意,那這份協議就作廢,我們法庭上見。到時候,這三套房產,我有權繼承其中的三分之一。」
我的話,像一盆冰水,兜頭澆在了他們三個的頭上。
他們最怕的,就是我跟他們打官司。
他們心裡清楚,如果真的鬧上法庭,無論如何,我都能分到屬於我的那一份。
他們之所以敢這麼明目張胆地逼我,就是吃准了我心軟,顧念親情,不願意把事情鬧得那麼難看。
可他們沒想到,兔子急了也咬人。
「你……你敢!」 我媽色厲內荏地喊道。
「你看我敢不敢。」 我拿起我的包,準備離開這個令人窒息的地方,「你們可以找律師問問,我加上去的這條附加條款,在法律上是否有效。想清楚了再決定,是接受我的條件,拿著三套房,以後靠你們的寶貝兒子。還是撕毀協議,我們對簿公堂,讓我分走一套半。」
說完,我不再看他們鐵青的臉色,徑直走向門口。
「站住!」 我爸在我身後怒吼。
我停下腳步,卻沒有回頭。
只聽見他用一種近乎咬牙切齒的聲音說:「好,好,好!林薇,你真是長本事了!我倒要看看,沒有我們,你以後會不會後悔!」
「我永不後悔。」 我輕輕地說完這四個字,打開門,走了出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