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張律師拋出了最重要的證據——那份詳細的、顯示資金被分批轉入與趙強相關公司的資金流向圖。
「法官大人,我們有充分證據顯示,被告方在獲得拆遷款後,有預謀、有計劃地惡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意圖侵害我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張律師言辭犀利,邏輯清晰,將對方試圖隱匿財產的行為揭露無遺。
王秀娥的律師雖然極力辯解,稱那些資金轉移是正常的投資行為,但在張律師出示的關聯證據和嚴密追問下,顯得蒼白無力。
王秀娥在旁聽席上坐立不安,臉色越來越難看。
李哲的頭幾乎要埋到桌子底下。
當法官根據張律師的申請,當庭出示部分已查實的資金凍結裁定時,王秀娥終於按捺不住,激動地站了起來,不顧法庭紀律,指著胡嵐尖叫道:
「胡嵐!你這個惡毒的女人!你就是要逼死我們李家是不是!那是我李家的錢!你休想拿走一分!你不得好死!」
法警立刻上前制止。
法官敲擊法槌,嚴肅警告王秀娥遵守法庭紀律。
混亂中,胡嵐依然靜靜地坐著,她看著那個曾經是她婆婆的女人,如同看著一個歇斯底里的陌生人。
她心中沒有快意,只有一種歷經風暴後的疲憊與平靜。
她知道,在法律的明鏡之下,真相和正義,終將得到彰顯。
第八章 塵埃落定與新的開始
法院的判決,在一個月後下來了。
法官充分採納了張律師提交的證據和辯論意見。
判決認定:涉案拆遷款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被告方王秀娥、李哲在訴訟期間惡意轉移財產的行為成立。
綜合考慮案件情況,最終判決:胡嵐分得夫妻共同財產中的一千二百萬元(包括已被凍結和追回的部分款項),並對目前居住的房屋享有居住權直至再婚或自願放棄。
同時,法院對王秀娥、李哲惡意轉移財產的行為進行了司法懲戒。
這個結果,遠遠超出了王秀娥「施捨」舊房子居住權的底線,也狠狠回擊了她們想讓胡嵐凈身出戶的惡毒盤算。
拿到判決書的那一刻,胡嵐長長地舒了一口氣。
她沒有歡呼,也沒有哭泣。
她只是感到一種徹底的解脫。
王秀娥當庭表示不服,要上訴。
但胡嵐和張律師都知道,在如此確鑿的證據和法律依據面前,上訴改變結果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果然,二審法院維持了原判。
一切,終於塵埃落定。
胡嵐沒有再去見李哲或者王秀娥最後一面。
所有的交涉,都通過律師完成。
她拿著屬於她的那一份錢,首先好好感謝了在最困難時期給予她無私幫助的閨蜜蘇蔓和張律師。
然後,她付首買下了一套不大但溫馨明亮、完全屬於自己名下的公寓。
她用一部分錢,給自己報了幾個一直想學卻沒時間沒錢的課程,插花、烘焙,還有企業管理。
她開始健身,旅行,重新拾起因為婚姻生活而擱置的愛好和夢想。
她的臉上,漸漸恢復了光彩,那是一種經歷過磨難後,更加通透、更加堅韌的光芒。
一年後,胡嵐用剩餘的資金,結合自己所學的知識,和朋友合夥開了一家精緻的工作室,生意做得有聲有色。
她偶爾會接兒子過來小住,母子關係並未因為離婚而疏遠。
至於李哲一家,聽說他們因為資金被凍結和強制執行,購買豪宅豪車的計劃泡了湯,王秀娥氣得大病一場,李哲和趙強所謂的「投資」也因運作不善虧了不少錢,一家人陷入了互相埋怨和雞飛狗跳之中。
但這些,都已經與胡嵐無關了。
那天,陽光正好,胡嵐站在自己工作室的落地窗前,看著樓下川流不息的人群和車輛。
她想起一年前那個在酒店包間裡,被逼到絕境、心如死灰的自己。
想起那個毅然放下筆,選擇在律師幫助下奮起反抗的決定。
她無比慶幸,在那個至暗時刻,她選擇了勇敢,選擇了法律,而沒有屈服於那份看似「省事」的屈辱。
金錢撕開了溫情的偽裝,露出了人性最深處的算計與涼薄。
但永遠不要低估一個被逼入絕境的人,所蘊含的反擊力量。
法律,是維護公平的最後防線,也是弱者最有力的武器。
放下過往的瘡痍,她終於在廢墟之上,親手重建了自己的人生,活得比從前更加耀眼和堅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