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份雪中送炭的情誼,讓她幾乎要落下淚來。
她深吸一口氣,放下了手中的筆,對張律師點了點頭:「張律師,謝謝您。麻煩您了。」
這個動作,無疑表明了她的態度。
王秀娥氣得渾身發抖,指著胡嵐的鼻子罵道:「好你個胡嵐!長本事了!居然還偷偷請了律師?你想幹什麼?想搶我們李家的錢嗎?我告訴你,沒門!」
李哲也終於抬起了頭,臉色複雜地看著胡嵐,又看看律師,嘴唇翕動,卻依舊發不出任何聲音。
張律師轉過身,面向王秀娥和一眾神色各異的親戚,語氣平和卻帶著不容置疑的力量:「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他微微一頓,目光掃過桌上那份離婚協議,繼續道:「老宅拆遷發生在李哲先生與胡嵐女士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此,對應的拆遷補償款,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胡女士依法享有分割的權利。所謂的『凈身出戶』協議,嚴重侵害了胡女士的合法權益,在法律上是無效的,甚至可能構成脅迫。」
「你胡說八道!」王秀娥根本聽不進去,她蠻橫地一揮手,「法律也得講道理!那是我和我死去的丈夫的房子!她胡嵐憑什麼分錢?法官也不會支持她的!」
「婆婆,請注意您的言辭。」張律師依舊冷靜,「法律認定的財產歸屬,不看情緒,不看您認為的『道理』,只看證據和法律規定。如果協商不成,我們不排除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訴訟?你要告我們?」王秀娥瞪大了眼睛,氣得幾乎要暈厥過去,她猛地抓住李哲的胳膊,「小哲!你聽聽!你聽聽她要幹什麼!她要告你媽啊!你這個沒用的東西,倒是說句話啊!」
李哲被母親搖晃著,臉色灰敗,他終於看向胡嵐,聲音乾澀:「嵐嵐……一定……一定要鬧到這一步嗎?我們好歹夫妻一場……」
「夫妻一場?」胡嵐重複著這四個字,看著這個懦弱的男人,心中最後一絲留戀也徹底消散,只剩下無盡的悲涼和荒謬,「李哲,在你媽逼我凈身出戶,在你默認這一切的時候,你有沒有想過我們夫妻一場?」
李哲啞口無言,羞愧地低下了頭。
「好!好啊!要打官司是吧?我們奉陪!」王秀娥狀若瘋癲,惡狠狠地瞪著胡嵐和張律師,「我告訴你,這錢你們一分都別想拿走!趙強,我們走!去找最好的律師!我看她能囂張到幾時!」
她一把抓起桌上的離婚協議,胡亂塞進包里,拉著失魂落魄的李哲,在趙強和一眾親戚簇擁下,怒氣沖沖地離開了包間。
剛才還喧鬧無比的包間,瞬間只剩下胡嵐和張律師,以及滿桌狼藉的杯盤。
巨大的寂靜籠罩下來。
胡嵐腿一軟,險些站立不住。
張律師適時地扶了她一把:「胡女士,您沒事吧?我們先離開這裡,詳細情況,您需要跟我仔細說一下。」
胡嵐點了點頭。
她知道,從她放下筆,選擇接受張律師幫助的那一刻起,她的人生,已經踏上了一條無法回頭的抗爭之路。
平靜的生活被徹底打破,等待她的,將是一場為了維護自身權益而不得不進行的艱難戰鬥。

第六章 隱匿的資產與冰冷的真相
接下來的幾天,胡嵐在張律師的指導下,開始收集證據。
她搬回了父母家暫住,一方面是為了避免與李哲和王秀娥的直接衝突,另一方面也是為了理清思緒,更好地應對接下來的法律程序。
張律師是個高效而專業的人。
他首先指導胡嵐,對家庭現有的財產狀況進行了梳理和證據固定,包括他們現在居住的這套房子的購房合同、貸款記錄、車輛登記信息、銀行流水等。
同時,他申請了調查令,開始追蹤那筆兩千萬拆遷款的具體流向。
然而,調查結果卻讓胡嵐的心再次沉入谷底。
那筆巨款,在打入指定帳戶後不久,就被迅速分批轉走了。
收款方是一些陌生的公司帳戶和個人帳戶,經過初步核查,這些公司與王秀娥的那個表弟趙強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
很明顯,對方早有準備,正在試圖通過複雜的資金操作,隱匿、轉移這筆夫妻共同財產。
「他們這是鐵了心要讓我一分錢都拿不到。」胡嵐看著張律師提供的初步資金流向圖,聲音帶著疲憊和憤怒。
「這是常見的對抗財產分割的手段。」張律師語氣沉穩,「不過不用擔心,只要存在資金流向痕跡,我們就有辦法追查。法律對於惡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有明確的懲罰規定。一旦查實,在分割財產時,對方可能會少分或者不分。」
儘管有律師的安慰,但面對對方如此處心積慮的算計,胡嵐還是感到了巨大的壓力和心寒。
一日,胡嵐在整理自己留在原來家裡的個人物品時,在一個舊筆記本里,意外地發現了一張摺疊起來的紙。
打開一看,竟然是一份很多年前的、關於老宅的家庭協議複印件。
協議內容大致是,當年李哲的父親去世前,因擔心兒子年輕不懂事,曾與王秀娥和李哲共同簽署協議,約定老宅雖登記在王秀娥名下,但屬於家庭共同財產,將來處置需家庭成員(明確列出了王秀娥、李哲及其未來配偶)知情同意。
這份協議的發現,讓胡嵐看到了新的希望和更深的悲哀。
希望在於,這份協議可能成為證明拆遷款並非王秀娥個人財產的有力證據。
悲哀在於,李哲明明知道這份協議的存在,卻在關鍵時刻,選擇了隱瞞和背棄。
她立刻將這份協議拍照發給了張律師。
張律師回復很快:「這份協議非常關鍵!它進一步削弱了對方主張拆遷款純屬婆婆個人財產的觀點。胡女士,我們必須儘快採取行動,申請財產保全,凍結尚未被轉移的資金!」
與此同時,王秀娥那邊也沒有閒著。
他們果然請了律師,並且態度極其強硬。
他們堅持認為拆遷款是王秀娥個人財產,與胡嵐無關,反而指責胡嵐覬覦婆家財產,破壞家庭和諧。
李哲,在對方的律師函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當胡嵐看到那份蓋有李哲鮮紅指印的、聲稱她「對家庭毫無貢獻,且意圖侵占李家祖產」的律師函時,她最後一點對於過往感情的懷念,也徹底化為了灰燼。
曾經的溫情脈脈,在赤裸裸的利益面前,變得如此可笑和不堪一擊。
她不再流淚,也不再憤怒。
她只剩下一個念頭: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應得的尊嚴和權利。
這不僅是為了錢,更是為了討一個公道。
第七章 法庭上的對決
由於涉及金額巨大,且雙方分歧嚴重,協商徹底破裂,案件最終進入了訴訟程序。
開庭那天,天氣陰沉,烏雲低垂,仿佛預示著這場家庭內戰的風暴。
胡嵐在張律師的陪同下,走進了莊嚴肅穆的法庭。
她穿著簡潔的黑色套裝,神色平靜,眼神卻異常堅定。
旁聽席上,王秀娥、李哲、趙強以及一些親近李家的親戚坐在一起,看向她的目光充滿了敵意。
王秀娥甚至用不大不小、恰好能讓胡嵐聽到的聲音嘟囔了一句:「白眼狼!」
胡嵐置若罔聞,她在原告席上坐下,將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到即將開始的庭審上。
李哲坐在被告席上,始終不敢與胡嵐對視。
庭審開始。
雙方律師展開了激烈的辯論。
王秀娥的律師堅持主張:涉案老宅系王秀娥與其亡夫共同建造,屬於其個人財產,拆遷款系個人財產形態轉化,理應歸王秀娥個人所有。胡嵐作為兒媳,無權分割。並出示了老宅最早的土地使用證等文件。
張律師則沉著應對,先是出示了那份意外的「家庭協議」,指出老宅在家庭內部一直被認定為家庭共同財產,並非王秀娥嚴格意義上的個人財產。
接著,他重點圍繞「拆遷發生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這一核心事實,援引相關法律條文,強調拆遷補償款的性質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