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勉強同意了,但是她提出要蓋二層樓。我們手裡的錢不夠,還要給孩子讀書預備些,不能把錢都花在房子上啊。
「你們倆這麼多年,手裡都沒有積蓄嗎?」我媽十分不滿,聽她給我姐姐妹妹打電話,先是罵吳大偉窩囊廢掙不來錢,又聽她跟她們倆借些錢給她蓋新房,可是最後沒有人借給她,說不會借錢給我們。
蓋房的事兒還沒有一個統一意見,我媽突然大口吐血,到醫院一查,胃癌晚期,不能做手術了,化療放療我姐不同意,她說太遭罪了,只能回家吃中藥保守治療,半年後,我媽也走了。
我媽的喪事是我們姐仨掏錢辦的,喪事之後,我跟大姐小妹來往很少,電話也少打。後來我兒子考到北京經貿大學,我打電話告訴她們,她們每個人給轉過來1000塊錢,人沒有回來。

去年開春,她們姐倆突然回來了,我妹妹在縣裡聽到我們村拆遷的消息了。
「咱們村拆遷,開會了嗎?你們怎麼打算的?」
「只開過一次會就沒信了。」我實話實說。
「不用瞞著我們,我在縣裡都聽說了,開發商要求趕快騰退。」
不久,我們拿到了180萬現金,兩套住房,一個門臉。我姐姐和妹妹也過來要分錢分房。
「我們沒有必要給你們吧?」一向老實話不多的吳大偉拿出多少年前的那份按著手印的協議。
「這房子是我父母的遺產,我們是這個家的一分子,就得有我們一份。這協議老掉牙了,不算數。」
她們倆否認了那份協議。
我不願意把事情鬧大,答應每個人給她們30萬,可她們就要平分。
當面大吵,電話里咒罵,找到拆遷辦鬧事兒,大有我們要不到,你也別想要的勁頭。
她們起訴了我和村委會,法院調解不成,官司判了下來,她們輸了,一分沒有她們的。
吳大偉堅持按照判決書上的辦,如果我再提給她們倆一人30萬的事兒,他就跟我離婚。
我跟吳大偉夫妻這麼多年,感情一直不錯,他任勞任怨,對我父母,對我跟孩子都好,我們沒有離婚的理由。可是我大姐她們倆不這麼想,她們認為我在這件事兒上被吳大偉蠱惑了,吳大偉明擺著就想拆散我們姐妹之間的感情,不如離婚趕走他,有錢了怕啥?
可我不可能聽她們的,我還有兩兒一女,我們需要一個完整的家。
我不離婚,無法滿足姐妹的願望,只能選擇拉黑她們,不再聯繫。
我這麼做,對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