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冷笑道:「咱倆很熟嗎?我要出去旅遊了,兒子帶話給你,讓你找別人。」

「都這時候了,就不能把以前的事放放嗎?我認栽,我羞愧,我每月給你1000辛苦費總行了吧?」老公還是老樣子,意識不到自己的問題。
我果斷拒絕:「別說1000塊,就是1萬我也不伺候,窮就別治,沒錢就拔管!」
老公在電話那頭氣得直咬牙,罵我沒有良心,當初怎麼瞎了眼跟我結婚,說了一堆難聽的話,事後還發動親戚找我和兒子麻煩,都被我們懟了回去。
俗話說「不怕沒好事,就怕沒好人」,不知道哪個親戚又給他出了主意,說我這樣是不受法律支持的,讓老公告我,所以老公拖著病體到處諮詢律師,打算跟我打官司。
兒子得知後,勸我放寬心,說自己有幾個精於法務的朋友,就算對簿公堂,也沒啥好怕的,無論法庭支持哪邊的主張,到時候按判決執行就是,反正他拖不了太久,這就是報應。
大家覺得我和老公,哪邊占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