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量婚事時女方要38萬彩禮,還要房產證上加名字,男方果斷分手

2025-06-04     楓葉飛     反饋

商量婚事時女方要38萬彩禮,還要房產證上加名字,男方果斷分手

結婚是終身大事,男女雙方都要慎重。女人嫁錯老公,會苦一輩子;男人娶錯老婆,同樣也會苦不堪言的。

雖說現在可以離婚,但離婚終究不是什麼好事,能不離婚的,還是儘量不要離婚。父母離婚,會影響孩子的成長的。

父母的婚姻是孩子成長的土壤,如果土壤不好,能結出好的果子嗎?

結婚,一定要跟人品好的人,這樣才有可能幸福。如果你找的那個人,人品不好,那即使條件很好,婚後也不會幸福的。

現在早已男女平等,結婚應該是一對男女,從各自的原生家庭中脫離出來,建立自己的小家庭。如果把結婚當成交易,只想得到,不想付出,那是沒法結婚的。

30歲的秦先生,在談婚論嫁時,女方提出要38萬彩禮錢,還要在秦先生家全款買的婚房上加名字,結果秦先生果斷分手了。下面我們來聽聽秦先生的講述。

1

我和女友是在一次產品發布會上認識的,那時彼此感覺不錯。她主動提出要加我為微信好友,我就掏出手機,讓她掃碼,然後加上好友了。

那天回家後,她在微信上給我發消息,先是聊發布會的事,後來聊各自的生活。聊得挺愉快的,感覺非常投緣,彼此都特別有好感。

後來就幾乎天天聊了,如果哪天沒聯繫的話,都覺得不習慣了。我們還見面了,一起去爬山、一起去騎車、一起去吃燒烤等,感覺生活一下子變得很美好了。

兩個月後,她問我,我們倆這樣算什麼關係?

我明白她的意思,她是想要確定我們之間的關係了。我就馬上向她表白了,她說只要我不變心,她一定不離不棄。

我們正式戀愛了。我跟家裡人說了我和女友的事,我爸媽都沒意見,叫我自己把好關,談得差不多了就結婚。

2

我們家條件還可以,我爸媽都有正式工作,婚房前幾年就買好了,三室一廳,120平米。我暫時跟父母住在一起,等結婚後,我和妻子就住到那套婚房裡,跟我父母分開住。

我媽說,現在的年輕人都喜歡單過,沒有哪個兒媳喜歡跟婆婆住在一起的。所以她和我爸早早地給我買好婚房了,為以後的生活做好安排了。

我有一輛車,是我大學畢業後第二年買的,我爸媽出錢的。我每月工資8000元,我爸媽不問我要錢的,我也沒什麼大的開銷,所以8000元綽綽有餘。

可跟女友在一起後,這8000元就不富裕了,因為她老要買各種奢侈品,一個包包就要一兩千塊,護膚品更貴了,動輒就要好幾千。

我跟她說,我們只是小老百姓,不能跟人家大款比的。買的東西差不多就可以了,沒必要買太貴的,那是浪費錢。

可她不聽,還跟我生氣,說我不夠愛她,才不願意在她身上花錢的。我拿她沒辦法,只能買單了,心想可能現在的女人都這樣吧!

有時,我還要幫她還信用卡呢!她每個月工資就4600塊錢,她大手大腳地花錢,工資當然不夠的,她就刷信用卡。

我跟她在一起後,很多地方都是我花錢的,所以我也變成月月光了。

3

戀愛了兩年後,我爸媽催我們結婚了。因為我爺爺身體不好,他想要看到孫子結婚,了了心愿才能走。我爸媽怕「萬一」,不想讓爺爺帶著遺憾走了,所以開始催婚了。

我跟女友說了這事,她說要回去問問她父母。後來她回復我說,她父母沒意見,讓我安排雙方家長見面,商量結婚的事。

我把這個消息告訴我爸媽時,我爸媽挺高興的,還說看樣子親家也是通情達理的人。

我媽就問我,手頭裡存了多少錢了,辦婚事時要拿一些出來的,不能全部靠父母。他們手頭裡要備一些錢,萬一爺爺突然走了,得要「辦事」的。

我說,我手頭裡沒存款,都花光了。

我媽很驚訝,說家裡所有的開銷都是他們負擔的,就連我汽車開油的錢,都是我爸買的油卡,我怎麼會沒有存款的?那工資都到哪兒去了?

我也說不清楚,反正就是沒錢了。我媽就詳細詢問了,說我之前不是銀行卡里有10萬存款的,怎麼現在沒了?

我說,女友去年買車時,問我借了6萬,一直沒還。後來她爸生病住院,女友讓我掏了2萬。其實,她爸就是開個闌尾炎,可她叫我要好好表現,非要讓我掏2萬。

今年女友家買空調,女友讓我陪她去商場買,花了6000多,她讓我付的。

女友欠信用卡里的錢,我前前後後幫她還了大約1萬多。今年上半後,女友拉我去廣東旅遊,花掉了7000多……

我媽的臉色越來越難看,後來就沉默了。

我看我媽的表情,明顯是對這個未來兒媳很不滿了。但因為我喜歡,又因為馬上要結婚了,她也不好說什麼。

4

在我的安排下,雙方家長在酒店裡見面了。

大家一邊吃飯,一邊討論婚事。說到婚禮的安排時,氣氛還挺好,雖然女方家提的要求挺高的,但我爸媽還能接受。

但說到彩禮時,我爸媽的臉色就不好看了,也不說話了。因為女方家要38萬彩禮,少一分都不行。

說心裡話,我也沒想到女方會要這麼多錢!在我們這裡,很多人家都是沒有彩禮錢了,都是不嫁不娶了。

可女友卻覺得38萬彩禮很合理,她小聲對我說:「反正你爸媽有錢,不要白不要!如果彩禮錢要少了,你們家不會珍惜我的。彩禮錢多要一點,那你們不心疼我,也要心疼錢!」

我很意外,女友竟然會說出這種話來,我心裡頓時很不爽。但因為雙方父母都在,我不好意思跟女友爭執,就沒說話。

女友的父母又提出,要在我那套婚房的房產證上加上女友的名字,說要給女友一個保障。

我媽想都沒想,當場拒絕了,說:「不行!那是我們家全款買的房子,我們只給兒子一個人。」

女方父母大概沒想到我媽會拒絕,臉上掛不住了,就看向女友。女友馬上不高興了,就瞪著我,說房產證上必須加上她的名字。

5

婚事商量到這一步,我爸媽交換了一下眼色。

然後,我爸說:「我看沒必要再談下去了。如果你們要結婚的話,彩禮錢讓我兒子付,反正是他要結婚。房產證上加名字,不行!你們想要保障,那你們自己掏錢買房子,我們不要求加名字的。」

說完,我爸給我媽使了個眼色,然後兩個人就起身走了。我一時間不知該怎麼辦了。

女友立刻大發脾氣,說我爸媽是什麼態度,這樣走了,算什麼意思?還要不要結婚了?

我想了想,還是說:「不結了!我娶不起你,你還是另找他人吧!我借給你的那6萬塊錢,你得還給人,其他的錢,我也不問你要了,當是我為愛情買的單吧!

我也起身離開酒店,女友在身後憤怒地喊道:「回來!你還沒付今天的飯錢呢?」

我沒回去,以往都是我買單的,今天她也該買一次吧!

後來,我和女友分手了。我問她討要多次後,那6萬塊錢,她才分兩次還給了我。這段戀情,讓我損失了不少錢,也讓我很迷茫,但我並不後悔和她分手了。

結語:

一對男女在一起,如果女方把男友當成提款機,不斷問男友要錢,那男友就該明白,這樣的戀情,十有八九是不會有結果的。

姑娘真正愛男友,不會只知道索取,而不為男友付出的。真正的愛情,應該是雙向奔赴,彼此都要對方付出的。

現在男女平等,就不該再有彩禮了。以前的人有彩禮,那是男女不平等的,變相地把女性當成物品,通過彩禮的方式,由娘家賣到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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