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訊)吉隆坡推事庭今日分別在不同法庭提控15人,即12名男子及3名女子分別涉嫌為領養的孩子申請報生紙或大馬卡時申報虛假資料,他們全部認罪,分別面對800至3500令吉不等的罰款。
其中14人為2004年領養孩子申報報生紙資料時涉嫌申報虛假資料,他們也是養父或養母,違反1957年出生與死亡登記法令;推事判處他們的罰款額為800至2000令吉不等。

國民登記局把涉嫌為領養孩子偽造報生紙資料的父母提控上推事庭。(林明輝攝)
其中的3人面對兩項控狀,另外一項控狀是2022年涉嫌替領養子女申請大馬卡時申報虛假資料,因此涉嫌違反1990年國民登記條例第25(1)(b)條文。
另外,還有一人只是面對一項涉嫌替領養子女申請大馬卡時申報虛假資料的提控。
最後4人的罰款介於1500至3500令吉。
涉嫌偽造養子或養女2004年出生的報生紙,以蕉賴國立大學醫院(HUKM)作為出生地點,而國民登記局經過向院方調查,發現沒有這些孩子的出生記錄及報生紙檔案。
提控為糾正錯誤
國民登記局調查及執法組主任莫哈末凱魯在案件過審後向媒體表示,今日的提控並不是為了懲罰,而是要糾正錯誤。
「我們(國民登記局)之前根據錯誤文件發出的報生紙,我們要糾正,同時我們也會展開便利涉案者的程序。」
他說,國民登記局會酌情處理此案,而提控偽造報生紙是必須程序。
他指出,此事過去了21年,這些2004年出生的報生紙,按照月份,有些超過21歲,有些還未到21歲。
「若相關孩子目前未滿21歲,養父母須要重新申請領養方式,再進行公民權申請;若超過21歲則須要先申請綠色大馬卡,再處理公民權申請事宜。」
他指出,經過向HUKM交叉調查,發現2004年有159個記錄在HUKM出生的報生紙,其實並沒有在該醫院出生,再剔除一些已經逝世和移民的,目前還剩下130多個報生紙。
他說,國民登記局已把這些有問題的報生紙登記為無效,報生紙原來父母名字一欄會清空,不過出生地點會保留為吉隆坡,相關人士需要按照上述程序申請公民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