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你小姑子離婚了,你們別生二胎,她的兒子給你們養吧

2020-06-02     新裝王     反饋

我不明白的,自己當媽媽,跟領養親戚的孩子有可比性嗎?假如我樂意,那又是另一說,但問題不是。我想生二胎,是因為覺得一個小孩子太孤單,想他在世界上有一個弟弟或妹妹可以一直陪伴著成長,將來互相扶持,遇事有個商量與分擔的對象,倒並不是期待自己能從中得到什麼。

可這也不代表著,我就是想家裡多一口人熱鬧而已,我婆家就能用這種理由解釋,非塞一個別人的孩子進來,讓我給免費養大成人。

我有個5歲的女兒漫兒,活潑可愛,聰明伶俐,人見人愛的那種。

就算這輩子只有她這一個孩子,我也滿足。可是基於上面的那些考慮,我跟孩子爸爸商量過,準備想要個二胎。女兒剛出生那陣,我們兩口子生活過得還有些緊張,怕太快再要孩子,他們都得跟著受苦,就沒做打算,覺得先集中精力養育好女兒,不讓她受半點委屈,得到所有的照顧與愛。

現在我們經濟條件也已經大為改觀,既然物質方面已經得到允許,我就萌生了想生二胎的心,原因已經說過了,一個孩子,她還是太孤單。

老公還好,聽我主動提起,他也挺高興。想著這也是大事,也知會家裡長輩一聲,我就打電話回了婆家,當時是我婆婆接的。原想這種給家裡添丁的想法會得到老輩毫無疑問的支持,可當時她的反應卻有些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沒有當場表示同意,甚至連一點喜悅的意思也沒有,而是不接話茬,反而跟我說:「我過兩天來你們家看看,好久也沒看到我家漫兒了,怪想的。」當時我還以為,婆婆這是疼自己孫女,怕我們生二胎分走了給孩子的關心與愛,心下很溫暖,覺得像我婆婆這樣的奶奶很少見。

一般的老人,首先想到的,就是家裡的孩子越多越歡喜,哪裡還會從孩子的角度出發考慮問題?真的難得。

兩天後,我婆婆如期到了。(她生活在老家,一個離我跟老公生活工作的城市有兩百多公里外的小城。)帶了點土特產,隨身衣物倒沒帶什麼,看得出來,沒想在我家多住幾天。當時我還說:「媽,您也不多帶兩件換洗衣服過來。呆會兒有空,我領您上街上買兩套吧。漫兒也想奶奶,您在這裡多陪陪她,親近親近。」

結果我婆婆一臉冷漠,也沒表現出對身旁的孫女有多憐愛的樣子,眼睛都懶得瞟她一眼,直接示意我們兩口子坐到沙發上,然後說她有事情要跟我們商量。

看她這麼嚴肅,當時我還慌了,以為婆家出了什麼大事。結果聽下來,讓我氣憤不已,我是不知道別人遇到這種問題會做什麼樣的反應,反正我當時就表示反對,堅決不能接受這種提議。

我婆婆說:「以前我還不敢提,可是現在你們自己想要多添一個孩子,那就正好。也不必多此一舉,現在有個現成的可愛的男孩子就在眼前,只要你們同意,我們一家人皆大歡喜,什麼問題都解決了。」

你們猜得出是怎麼回事嗎?很簡單,我小姑子半年前離婚了,帶著一個4歲的兒子。當時據說一來是為了跟她婆家置氣,非得帶走人家家裡的骨血。二來也是為了多拿贍養費,多分財產。結果現在談了男朋友,人家不願意接受我們侄兒,我婆婆就把主意打到了我們頭上來了。

她不同意我們生二胎,覺得想要多一個孩子,不如就把小姑子的兒子過繼給我們。這樣我們的目的也達到了,小姑子也可以安心嫁人,沒有後顧之憂。反正都是一家人,孩子沒有流落在外,就行。

更可氣的是,我老公聽完也贊同了婆婆的建議,說自己沒問題,保證能把妹妹的孩子當成自己的孩子養大。對我家漫兒什麼樣,對他就什麼樣。看著眼前這唱雙簧的一大一小,我氣不打一處來。首先,如果孩子是父母雙亡,現在沒人撫養,我不會反對。

畢竟是親人,別說我們條件允許,就是有困難,有我們一口吃的,就不會餓著他。但問題不是,是他的媽媽不想承擔養育孩子的責任,只想著自己的人生路如何走得更輕鬆自在,這就讓我無法苟同。

人都有屬於自己的責任,不能凡事只從自己的利益出發,然後讓別人來幫著收拾爛攤子。她如果覺得再婚帶孩子有困難,應該找孩子的生父談這個問題,商量如何解決,而不是一方面好處全占盡,還要霸著孩子懲罰對方一輩子,另一方面又想著脫身,讓哥嫂幫她免費養大兒子。這簡直太自私了,是人都不會同意的。

再說,我想生二胎,也是想再擁有一個屬於自己血緣的孩子,這一點並不過分,也不犯法,他們家沒理由以此當成譴責我不願意收養小姑子兒子的理由與藉口,這都挨不上。我反正已經表明態度,就算我不生二胎,也不會帶小姑子的孩子,我婆婆跟老公還在做我的思想工作,大家說,這種工作做得通嗎?他們說不能害了小姑子一輩子,是我害的她還是怎的?

三點評價:

就如這位女士所表達的一樣,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責任與義務以及權利,不能全部混為一談。拿別人範圍內的責任來道德綁架無辜的人,這樣太過分了。

如果她小姑子跟前夫已經都過世,可能收養一個親人的遺孤顯得很自然,可現在卻是出於自私的目的想推卸責任,只顧自己過的輕鬆,而忘記了身為人母應該起碼要做些什麼。她婆家不檢討這種想法與態度是否合適,反而責怪兒媳婦不大度,這就有些荒唐了。她老公也得換個思路想想,這不是疼不疼妹妹與侄子、顧不顧全大局的事情,而是原本這種事情,有更好的解決辦法,有更合適的道路與安排可走。

孩子在有可能的條件之下,還是在親生父母跟前長大會好得多,就算對他著想,也不能隨便下決定。更何況妻子也不樂意,因此,關於這件事情,還是慎重對待,不要強迫伴侶承擔不應該由她承擔的責任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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