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逼我拿七十五萬給小叔子買房,我當場買了只寫我名字十年後才能取的保險,老公跪地求我退保時已經過了猶豫期

2025-12-02     武巧輝     反饋

「家人?」

聲音平靜得可怕。

「李俊峰,你跟我談家人?」

「一年前,我爸躺在急診室,醫生說再晚一點人就沒了,需要二十五萬救命的時候,你在哪裡?」

「那時候,我們卡里那筆救命錢,又在哪裡?」

李俊峰的臉色瞬間變得慘白。

他想起了那件事。

蘇晴雅沒有給他任何辯解的機會。

繼續說了下去。

「那筆錢,變成了你媽翻新老家房子的水泥和瓷磚。」

「而我,只能像個乞丐一樣,給我所有的親戚下跪,求他們借錢救我爸的命。」

「那時候,你的家人,你媽,你弟,有關心過一句我爸的生死嗎?他們有拿出來一分錢嗎?」

李俊峰張了張嘴。

一個字也說不出來。

「現在,為了你弟弟一套七十五萬的房子首付,你來質問我為什麼心狠,跟我談家人?」

蘇晴雅看著他。

眼神里再也沒有了任何情緒。

蘇晴雅走過去。

撿起地上的檔案袋。

將那份合同和繳費單據仔細地收好。

「李俊峰,你搞錯了一件事。」

「這七十五萬,不是你的錢,也不是我們家的錢。」

蘇晴雅直視著他那雙躲閃的眼睛。

「這是我給我自己,給我爸媽買的命。」

「跟你弟弟的房子,你的面子,你的承諾,沒有半點關係。」

蘇晴雅轉身。

不再看他一眼。

徑直走回了臥室。

「咔噠」一聲。

房門落鎖。

將兩個人的世界。

徹底隔開。

臥室的門板。

隔絕了所有的聲音和光線。

李俊峰站在門外。

胸口劇烈地起伏。

蘇晴雅最後那個眼神。

像是在看一個不相干的物件。

沒有恨。

也沒有愛。

就是這種徹底的無視。

讓李俊峰感覺自己被狠狠地抽了一個耳光。

他抬手。

想砸門。

手舉在半空。

卻又停住了。

口袋裡的手機不合時宜地振動起來。

是趙秀梅打來的。

李俊峰走到陽台。

壓著火氣接通。

「兒子,錢的事怎麼樣了?你跟蘇晴雅說了沒?她怎麼說?」

電話那頭的聲音急切又理所當然。

「媽,這事......有點麻煩。」

李俊峰的聲音有些沙啞。

「麻煩?有什麼麻煩的?那錢不就是你們的錢嗎?你弟弟買房是多大的事,她一個當嫂子的,連這點錢都捨不得?娶她回來幹嘛的?」

趙秀梅的調門一下子高了八度。

「她......她不同意。」

「不同意?」

趙秀梅的聲音變得尖利。

「她憑什麼不同意!李俊峰我告訴你,這房你弟是非買不可的!人家姑娘都說了,沒這房,婚事就黃了!你弟弟的婚事重要,還是她那點錢重要?你是不是男人?連自己老婆都管不住!」

「你讓她接電話!我來跟她說!」

「她在忙。」

李俊峰煩躁地掐斷了電話。

趙秀梅的每一句話。

都像是一勺滾油。

澆在他心裡的那團火上。

管不住?

一個女人而已。

還反了天了?

李俊峰的理智被怒火燒得一乾二淨。

他沖回臥室門口。

不再有任何猶豫。

「砰!砰!砰!」

李俊峰用力地砸著門。

「蘇晴雅,你給我開門!」

「你把話給我說清楚!什麼叫你的命?我們還是不是一家人?」

「我告訴你,今天這錢你要是不拿出來,這日子也別過了!」

門裡沒有任何回應。

李俊峰的怒氣達到了頂點。

他用盡全身力氣吼了出來。

「離婚!蘇晴雅!你要是敢不拿錢,我們就離婚!」

他以為。

這兩個字是他的殺手鐧。

蘇晴雅那麼在乎這個家。

她不敢。

客廳里陷入了一片死寂。

「咔噠。」

門鎖轉動的聲音。

輕得幾乎聽不見。

門開了。

蘇晴雅就站在門口。

身上還穿著回家的那套衣服。

臉上沒有任何表情。

她看著李俊峰。

平靜地重複著他剛才的話。

「離婚?」

李俊峰被她這種冷靜的樣子弄得一愣。

但話已出口。

他只能硬著頭皮撐下去。

「對!離婚!你要是覺得你爸媽的命比我弟的婚事重要,那就離!我成全你!」

他想從蘇晴雅臉上看到驚慌。

看到恐懼。

看到後悔。

但他什麼都沒看到。

「好。」

一個字。

從蘇晴雅的嘴裡吐出來。

清晰又堅定。

李俊峰的大腦有一瞬間的空白。

「你說什麼?」

「我說,」

蘇晴雅一字一句。

說得格外清楚。

「我們離婚。」

她甚至沒有一絲一毫的遲疑。

仿佛早就等著他這句話。

「既然你提出來了,那就離吧。我明天上午請假,去列印離婚協議。」

李俊峰感覺自己一拳打在了棉花上。

所有的力氣都無處宣洩。

他預想中的哭鬧、哀求、妥協。

一樣都沒有發生。

「你......你來真的?」

李俊峰的聲音不自覺地弱了下去。

「蘇晴雅,你別後悔!離婚可不是鬧著玩的!」

「我從不拿這種事開玩笑。」

蘇晴雅的目光從李俊峰的臉上移開。

越過他。

看向客廳。

「不過,在簽協議之前,有些帳,我們確實要先算清楚。」

李俊峰像是抓住了什麼。

立刻挺直了腰杆。

「算帳?行啊!那就好好算算!法律規定,夫妻共同財產,一人一半!你休想獨吞!」

他以為蘇晴雅是想用錢來要挾他。

「夫妻共同財產?」

蘇晴雅輕輕重複了一遍。

然後邁步走出臥室。

徑直走向客廳的沙發。

她坐下。

從茶几上拿起自己的水杯。

喝了一口水。

她都沒有再看李俊峰一眼。

仿佛他只是一個無關緊要的背景。

這種被徹底無視的感覺。

讓李俊峰的自尊心備受煎熬。

他跟過去。

站在蘇晴雅面前。

居高臨下地看著她。

「蘇晴雅,你別給我耍花樣!」

蘇晴雅放下水杯。

終於抬起頭。

「李俊峰,你說的對,是要按法律來。」

「首先,你弟弟看上的那套房子,七十五萬的首付。這筆錢,是我購買的保險理賠款。」

蘇晴雅的語氣。

像是在陳述一個與自己無關的事實。

「這份保險,投保人是我,受益人也是我。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的規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以及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我這份保險,有明確的指定受益人條款,在法律上,它屬於對我的個人贈與。所以,這七十五萬,是我的個人財產。離婚財產分割,跟你,跟你家,沒有一分錢關係。」

李俊峰的呼吸停滯了。

他不懂什麼婚姻法。

但他聽懂了最後那句話。

是蘇晴雅一個人的。

「你......你胡說!」

他嘴硬道。

「我們是夫妻,你的錢就是我的錢!」

「那只是你以為。」

蘇晴雅沒有跟他爭辯。

繼續說第二條。

「其次,我們現在住的這套房子。」

「房子總價兩百萬,首付七十萬。其中四十萬,是我爸媽出的,有清晰的銀行轉帳記錄,憑證就在我剛剛收好的那個檔案袋裡。這四十萬,屬於我方的婚前出資。」

「婚後,我們兩個人共同還貸的部分,一共還了四十二期,本金加利息大概四十五萬。這一部分,屬於共同財產,可以依法分割。也就是說,你可以分走二十二萬左右的價值。」

「但是,要分割這部分,前提是賣掉房子。或者,你拿出一百零五萬現金,買下我手裡一半的產權,以及我爸媽出資的那四十萬。」

李俊峰的臉色。

一點點地垮了下去。

一百零五萬?

他去哪裡弄一百零五萬?

他這才意識到。

自己住了四年的家。

原來從一開始。

就不完全屬於他。

「第三,車。」

蘇晴雅的聲音還在繼續。

每一個字。

都像是一顆釘子。

釘進李俊峰的認知里。

「我名下那輛車,是我結婚前,用我自己的積蓄全款買的。屬於我的婚前個人財產,跟你,也沒有關係。」

「至於你開的那輛,是婚後買的,花了十八萬,算是共同財產。車歸你,你給我九萬。」

李俊峰感覺自己的喉嚨發乾。

走到了他的面前。

他們離得很近。

李俊峰卻覺得眼前的這個女人。

陌生到了極點。

「最後,是我們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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