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
聲音平靜得可怕。
「李俊峰,你跟我談家人?」
「一年前,我爸躺在急診室,醫生說再晚一點人就沒了,需要二十五萬救命的時候,你在哪裡?」
「那時候,我們卡里那筆救命錢,又在哪裡?」
李俊峰的臉色瞬間變得慘白。
他想起了那件事。
蘇晴雅沒有給他任何辯解的機會。
繼續說了下去。
「那筆錢,變成了你媽翻新老家房子的水泥和瓷磚。」
「而我,只能像個乞丐一樣,給我所有的親戚下跪,求他們借錢救我爸的命。」
「那時候,你的家人,你媽,你弟,有關心過一句我爸的生死嗎?他們有拿出來一分錢嗎?」
李俊峰張了張嘴。
一個字也說不出來。
「現在,為了你弟弟一套七十五萬的房子首付,你來質問我為什麼心狠,跟我談家人?」
蘇晴雅看著他。
眼神里再也沒有了任何情緒。
蘇晴雅走過去。
撿起地上的檔案袋。
將那份合同和繳費單據仔細地收好。
「李俊峰,你搞錯了一件事。」
「這七十五萬,不是你的錢,也不是我們家的錢。」
蘇晴雅直視著他那雙躲閃的眼睛。
「這是我給我自己,給我爸媽買的命。」
「跟你弟弟的房子,你的面子,你的承諾,沒有半點關係。」
蘇晴雅轉身。
不再看他一眼。
徑直走回了臥室。
「咔噠」一聲。
房門落鎖。
將兩個人的世界。
徹底隔開。
臥室的門板。
隔絕了所有的聲音和光線。
李俊峰站在門外。
胸口劇烈地起伏。
蘇晴雅最後那個眼神。
像是在看一個不相干的物件。
沒有恨。
也沒有愛。
就是這種徹底的無視。
讓李俊峰感覺自己被狠狠地抽了一個耳光。
他抬手。
想砸門。
手舉在半空。
卻又停住了。
口袋裡的手機不合時宜地振動起來。
是趙秀梅打來的。
李俊峰走到陽台。
壓著火氣接通。
「兒子,錢的事怎麼樣了?你跟蘇晴雅說了沒?她怎麼說?」
電話那頭的聲音急切又理所當然。
「媽,這事......有點麻煩。」
李俊峰的聲音有些沙啞。
「麻煩?有什麼麻煩的?那錢不就是你們的錢嗎?你弟弟買房是多大的事,她一個當嫂子的,連這點錢都捨不得?娶她回來幹嘛的?」
趙秀梅的調門一下子高了八度。
「她......她不同意。」
「不同意?」
趙秀梅的聲音變得尖利。
「她憑什麼不同意!李俊峰我告訴你,這房你弟是非買不可的!人家姑娘都說了,沒這房,婚事就黃了!你弟弟的婚事重要,還是她那點錢重要?你是不是男人?連自己老婆都管不住!」
「你讓她接電話!我來跟她說!」
「她在忙。」
李俊峰煩躁地掐斷了電話。
趙秀梅的每一句話。
都像是一勺滾油。
澆在他心裡的那團火上。
管不住?
一個女人而已。
還反了天了?
李俊峰的理智被怒火燒得一乾二淨。
他沖回臥室門口。
不再有任何猶豫。
「砰!砰!砰!」
李俊峰用力地砸著門。
「蘇晴雅,你給我開門!」
「你把話給我說清楚!什麼叫你的命?我們還是不是一家人?」
「我告訴你,今天這錢你要是不拿出來,這日子也別過了!」
門裡沒有任何回應。
李俊峰的怒氣達到了頂點。
他用盡全身力氣吼了出來。
「離婚!蘇晴雅!你要是敢不拿錢,我們就離婚!」
他以為。
這兩個字是他的殺手鐧。
蘇晴雅那麼在乎這個家。
她不敢。
客廳里陷入了一片死寂。
「咔噠。」
門鎖轉動的聲音。
輕得幾乎聽不見。
門開了。
蘇晴雅就站在門口。
身上還穿著回家的那套衣服。
臉上沒有任何表情。
她看著李俊峰。
平靜地重複著他剛才的話。
「離婚?」
李俊峰被她這種冷靜的樣子弄得一愣。
但話已出口。
他只能硬著頭皮撐下去。
「對!離婚!你要是覺得你爸媽的命比我弟的婚事重要,那就離!我成全你!」
他想從蘇晴雅臉上看到驚慌。
看到恐懼。
看到後悔。
但他什麼都沒看到。
「好。」
一個字。
從蘇晴雅的嘴裡吐出來。
清晰又堅定。
李俊峰的大腦有一瞬間的空白。
「你說什麼?」
「我說,」
蘇晴雅一字一句。
說得格外清楚。
「我們離婚。」
她甚至沒有一絲一毫的遲疑。
仿佛早就等著他這句話。
「既然你提出來了,那就離吧。我明天上午請假,去列印離婚協議。」
李俊峰感覺自己一拳打在了棉花上。
所有的力氣都無處宣洩。
他預想中的哭鬧、哀求、妥協。
一樣都沒有發生。
「你......你來真的?」
李俊峰的聲音不自覺地弱了下去。
「蘇晴雅,你別後悔!離婚可不是鬧著玩的!」
「我從不拿這種事開玩笑。」
蘇晴雅的目光從李俊峰的臉上移開。
越過他。
看向客廳。
「不過,在簽協議之前,有些帳,我們確實要先算清楚。」
李俊峰像是抓住了什麼。
立刻挺直了腰杆。
「算帳?行啊!那就好好算算!法律規定,夫妻共同財產,一人一半!你休想獨吞!」
他以為蘇晴雅是想用錢來要挾他。
「夫妻共同財產?」
蘇晴雅輕輕重複了一遍。
然後邁步走出臥室。
徑直走向客廳的沙發。
她坐下。
從茶几上拿起自己的水杯。
喝了一口水。
她都沒有再看李俊峰一眼。
仿佛他只是一個無關緊要的背景。
這種被徹底無視的感覺。
讓李俊峰的自尊心備受煎熬。
他跟過去。
站在蘇晴雅面前。
居高臨下地看著她。
「蘇晴雅,你別給我耍花樣!」
蘇晴雅放下水杯。
終於抬起頭。
「李俊峰,你說的對,是要按法律來。」
「首先,你弟弟看上的那套房子,七十五萬的首付。這筆錢,是我購買的保險理賠款。」
蘇晴雅的語氣。
像是在陳述一個與自己無關的事實。
「這份保險,投保人是我,受益人也是我。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的規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以及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我這份保險,有明確的指定受益人條款,在法律上,它屬於對我的個人贈與。所以,這七十五萬,是我的個人財產。離婚財產分割,跟你,跟你家,沒有一分錢關係。」
李俊峰的呼吸停滯了。
他不懂什麼婚姻法。
但他聽懂了最後那句話。
是蘇晴雅一個人的。
「你......你胡說!」
他嘴硬道。
「我們是夫妻,你的錢就是我的錢!」
「那只是你以為。」
蘇晴雅沒有跟他爭辯。
繼續說第二條。
「其次,我們現在住的這套房子。」
「房子總價兩百萬,首付七十萬。其中四十萬,是我爸媽出的,有清晰的銀行轉帳記錄,憑證就在我剛剛收好的那個檔案袋裡。這四十萬,屬於我方的婚前出資。」
「婚後,我們兩個人共同還貸的部分,一共還了四十二期,本金加利息大概四十五萬。這一部分,屬於共同財產,可以依法分割。也就是說,你可以分走二十二萬左右的價值。」
「但是,要分割這部分,前提是賣掉房子。或者,你拿出一百零五萬現金,買下我手裡一半的產權,以及我爸媽出資的那四十萬。」
李俊峰的臉色。
一點點地垮了下去。
一百零五萬?
他去哪裡弄一百零五萬?
他這才意識到。
自己住了四年的家。
原來從一開始。
就不完全屬於他。
「第三,車。」
蘇晴雅的聲音還在繼續。
每一個字。
都像是一顆釘子。
釘進李俊峰的認知里。
「我名下那輛車,是我結婚前,用我自己的積蓄全款買的。屬於我的婚前個人財產,跟你,也沒有關係。」
「至於你開的那輛,是婚後買的,花了十八萬,算是共同財產。車歸你,你給我九萬。」
李俊峰感覺自己的喉嚨發乾。
走到了他的面前。
他們離得很近。
李俊峰卻覺得眼前的這個女人。
陌生到了極點。
「最後,是我們的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