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天早上五點起床去送報紙,晚上十一點還在餐廳洗碗。」
「就這樣,我還欠了十萬塊的助學貸款,花了五年才還清。」
「你媽結婚,外婆掏空家底給她辦婚禮,花了二十多萬。」
「還給她買了一輛車,十幾萬。」
「輪到我,外婆說我自己有錢,不用家裡操心。」
「我結婚的錢在哪裡?沒有,因為我根本就沒錢結婚。」
「你出生,我包了兩萬五的紅包,那是我三個月的工資。」
「你過生日,我每年都給你買禮物,從你一歲到現在,二十二年,我花了不下五萬塊。」
「你上學,我每年給你買學習用品,買書包,買文具,買參考書。」
「你高考完,我還給了你一萬塊,讓你去旅遊。」
「可我生病的時候,你們在哪裡?」
我的聲音突然變得尖銳。
「你高考那年,我在醫院化療。」
「你媽說你壓力大,不能來看我,怕影響你情緒。」
「我說好,我理解,我一個人挺著。」
「結果高考一結束,你們全家就去三亞旅遊了,一去就是兩個星期。」
「在三亞曬太陽喝椰汁的時候,有想過我嗎?」
「有想過我一個人躺在醫院,連口熱水都喝不上嗎?」
子軒的臉漲得通紅,嘴唇哆嗦著,卻說不出一句話來。
「現在你要結婚了,要買房了。」
我繼續說。
「你們就想起我來了。」
「想起我這個『應該』幫忙的小姨了。」
「可你們有沒有想過,我也需要幫助?」
「我還欠著九萬塊債,那是我找朋友借的,用來付化療費的。」
「我還要定期複查,每次複查都要花幾千塊。」
「我還要攢錢防止復發,萬一再得病,我還能有錢治。」
「我還要還房貸,還要生活,還要為將來打算。」
「憑什麼,我要把爸留給我的唯一保障,無償送給你們?」
我的聲音越來越大,幾乎是在吼。
「就因為我是你小姨?」
「就因為我單身,所以我的財產就該給你們?」
「就因為我沒結婚,所以我就不配有自己的家,不配有自己的未來?」
客廳里鴉雀無聲。
只有我的呼吸聲,一下一下,重重地砸在每個人心上。
窗外的雨聲更大了,雷聲隆隆,像是在為我助威。
我擦了擦眼淚,拿起包。
「我走了。」
「以後,你們的事,別再來找我。」
「我們,就當沒有這個親戚關係吧。」
09
我頭也不回地走出了那個家。
身後傳來媽的哭聲,姐姐的辯解,姐夫的咒罵,子軒的怒吼。
但這些,都與我無關了。
那些聲音越來越遠,最後完全消失在雨聲中。
我站在樓下,任由雨水打在身上。
雨很大,很冷,但我的心卻前所未有的平靜。
我仰頭看著那個窗戶,那是爸生前最喜歡待的地方。
他常說,從那裡能看到最美的夕陽。
「爸,我沒有讓你失望。」
我輕聲說,聲音被雨聲淹沒,但我知道,他能聽見。
「我守住了你留給我的東西。」
「也守住了我自己。」
「我沒有像小時候那樣,再次妥協,再次退讓。」
「我終於學會了,為自己而戰。」
手機響了。
是何芸。
她的聲音溫暖而關切。
「雨桐,周末有空嗎?我們病友群想組織個聚會,大家都想見見你。」
我笑了,是發自內心的笑。
「有空,當然有空。」
「告訴大家,我一定到。」
掛了電話,我打開手機相冊。
裡面有一張照片,是病友們在醫院天台拍的合影。
那是我們化療結束後,一起慶祝的照片。
每個人臉上都掛著笑容,雖然頭髮都掉光了,雖然臉色都很蒼白,雖然身體都很虛弱。
但那笑容,是真的,是發自內心的。
因為我們都明白,活著本身,就已經是最大的幸運。
因為我們都經歷過死亡的威脅,所以更懂得生命的可貴。
我想起了兩年前,剛確診那天。
那時候我以為,失去健康就失去了一切。
我以為我的人生就此完結,再也沒有未來。
但現在我明白了。
失去健康,只是失去了健康。
我還有很多很多其他的東西。
我得到了看清人心的能力,知道了誰是真心對我好,誰只是表面功夫。
我得到了獨立面對一切的勇氣,不再依賴任何人,不再把希望寄托在別人身上。
我得到了對生命真正的珍惜,知道了每一天都是禮物,都值得好好過。
還有,我得到了真正的自由。
不再被所謂的親情綁架的自由。
不再為不值得的人心痛的自由。
不再委曲求全、忍氣吞聲的自由。
我在雨中站了很久,最後深深地看了一眼那棟樓,轉身離開。
這一次,我真的走了。
走得乾脆,走得徹底,走得義無反顧。
不再回頭,不再猶豫,不再給自己留任何退路。
三個月後,我收到了法院的傳票。
姐姐把我告上了法庭,要求重新分配遺產。
她的理由是,爸的遺囑無效,因為她作為長女,應該有優先繼承權。
她還說,我作為妹妹,應該照顧姐姐,應該幫助外甥。
我沒有慌張,因為我早就諮詢過律師。
律師告訴我,爸的遺囑合法有效,任何人都無權剝奪。
而且,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這是法律明文規定的。
開庭那天,陽光很好。
我穿著一身職業裝,化了淡妝,把頭髮紮起來,看起來精神抖擻。
姐姐坐在原告席上,她的律師在喋喋不休地說著什麼姐妹情深,什麼照顧義務,什麼家族傳統。
但我的律師只拿出了三樣東西。
第一,爸的遺囑原件,上面清清楚楚地寫著房產分配方案。
第二,那段錄音,證明姐姐的真實目的。
第三,我兩年來的就醫記錄,上面的緊急聯繫人一欄,填的是「無」。
法官仔細看了所有證據,然後問姐姐。
「林雨桐女士生病期間,您去探望過嗎?」
姐姐說去過一次。
她的聲音很小,底氣不足。
法官又問。
「您進病房了嗎?」
姐姐低下了頭,不說話了。
法官繼續問。
「您為什麼不進病房?」
姐姐支支吾吾了半天,最後說。
「我……我怕傳染……」
法官搖了搖頭,說。
「淋巴瘤不傳染,這是醫學常識。」
「您作為患者的姐姐,卻連這個都不知道,可見您對妹妹的關心程度。」
最後,法院駁回了她的訴求。
判決書上寫著:「被告林雨桐依法繼承父親林某的遺產,原告林雨薇的訴求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不予支持。」
走出法院那天,陽光灑在身上,暖洋洋的。
我站在台階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氣。
這兩年,我失去了很多。
失去了健康,失去了頭髮,失去了男朋友,失去了所謂的親人。
但我也得到了很多。
得到了重生的機會,得到了真正的朋友,得到了看清本質的眼睛,得到了獨立生活的能力。
最重要的是,我得到了自己。
那個不再委曲求全,不再患得患失,不再害怕孤獨,不再討好別人的自己。
現在,我有了新的工作,新的朋友,新的生活。
我換了一份更輕鬆的工作,雖然工資沒有以前高,但我有更多時間照顧自己的身體。
我結交了很多病友,大家經常聚會,分享生活的點滴,互相鼓勵,互相支持。
我還領養了一隻貓,取名叫「希望」,每天回家都有它在門口等我。
每天早上醒來,我都會對著鏡子說一句話。
「林雨桐,你真棒。」
「你熬過來了,你贏了。」
是的,我熬過來了。
熬過了化療,熬過了絕望,熬過了孤獨,熬過了背叛,熬過了所有人的冷眼和算計。
我還在這裡,好好地活著,努力地生活著,認真地愛著這個世界。
這就夠了。
至於那些曾經傷害過我的人,我選擇原諒。
不是因為他們值得被原諒,而是因為,我不想讓仇恨占據我重生後的生命。
我要把有限的時間,留給真正愛我的人,留給那些在我最艱難的時候沒有離開的人,留給我自己。
如果時光能夠倒流,我會回到那個下雨的周六嗎?
不會。
因為正是那一天,我才真正明白了什麼叫做成長。
成長,不是學會妥協,不是學會隱忍,不是學會委曲求全。
而是學會說不,學會拒絕,學會守護。
學會拒絕那些以愛之名的傷害,學會守護那些真正重要的東西,學會,愛自己。
窗外,雨停了。
陽光穿過雲層,灑在這座城市的每一個角落,也灑在我的身上。
我站在窗前,看著外面的世界。
它還是那麼美好,那麼值得期待,那麼充滿可能。
而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但這一次,我不再害怕。
因為我知道,無論前方有什麼,我都能面對,都能戰勝,都能熬過去。
一個人,也可以過得很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