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您的徵信報告顯示異常,名下有一張信用卡逾期記錄。」
銀行信貸員推了推眼鏡,將電腦螢幕轉向我。
「不可能,我從來沒辦過這家銀行的卡。」
我湊近螢幕,看到開卡時間是2000年7月,持卡人姓名欄赫然寫著——林秀芳。
「這是您母親給您辦的副卡,主卡人是林秀芳女士。目前欠款本金加利息共計十二萬三千元,已逾期三年。」
我的手指猛地攥緊了購房合同。林秀芳,那個在我十七歲時頭也不回離開的女人,那個二十五年來沒付過一分撫養費的母親,竟然用我的名義辦了信用卡,還讓我背上了十二萬的債務。

01
「張明遠,你這房子貸不了款了。」
信貸員李主任的話像一盆冰水澆在我頭上。
我坐在銀行的VIP室里,手心全是汗。桌上攤著我和妻子王曉燕辛苦攢了五年才湊夠的首付款收據,那是整整八十萬。
「李主任,我真不知道有這張卡的事。」
「我理解您的處境,但銀行系統顯示得清清楚楚。2000年7月15日,林秀芳女士在本行辦理信用卡時,同時為您辦理了副卡。當時您才17歲,按規定需要監護人簽字。」
李主任調出詳細記錄給我看。
我盯著那個日期,腦子裡轟然作響。2000年7月,那正是父母離婚的當月,也是母親林秀芳消失在我生活里的那個夏天。
「副卡的所有消費都會計入主卡帳單,債務由主卡持有人承擔。但因為您是副卡持有人,這筆逾期記錄同樣會出現在您的徵信報告里。」
「那我去找她還清不就行了?」
李主任搖搖頭。
「即便現在還清,逾期記錄也要保留五年。您的房貸申請,恐怕要等到五年後了。」
我整個人癱在椅子上。
四十二歲,奮鬥了二十年,好不容易攢夠首付,卻因為二十五年前母親埋下的雷,功虧一簣。
走出銀行時已是傍晚,秋風颳得人臉生疼。我站在馬路邊,看著川流不息的車輛,不知道該怎麼回家面對妻子和女兒。
手機響了,是曉燕打來的。
「明遠,貸款批下來了嗎?佳佳放學說想去新房子看看,我們晚上要不要去量量尺寸?」
她的聲音里滿是期待。
我張了張嘴,卻發不出聲音。
「明遠?你在哪兒?怎麼不說話?」
「我...我還在銀行,有點事情要處理。你們先吃飯,不用等我。」
掛了電話,我靠在路燈杆上,閉上眼睛。
腦海里浮現出二十五年前的那個夜晚。
02
1999年的冬天,我十六歲,正讀高一。
那天晚上,我在房間裡做作業,聽到客廳傳來母親和父親激烈的爭吵聲。
「張建國,這日子我過不下去了!你一個月就掙那麼點死工資,連件像樣的衣服都不捨得給我買!」
母親林秀芳的聲音又尖又利。
「秀芳,咱家明遠還要上學,每個月開銷都不小,你能不能體諒一下?」
父親張建國的聲音裡帶著疲憊。
「體諒?我體諒了十七年!嫁給你之前,我可是商場的銷售冠軍,人人羨慕。現在呢?成天圍著灶台轉,手上的皮膚粗得跟樹皮似的!」
「那當初是誰非要生孩子的?你說要給我們張家留個後,現在又怪上兒子了?」
「我後悔了不行嗎?我才三十四歲,我還年輕!」
砰的一聲,房門被重重摔上。
我趴在門縫往外看,母親披著外套衝出了家門,留下父親一個人坐在沙發上,手裡的煙一根接一根地抽。
那之後的半年裡,母親回家的次數越來越少。她開始在外面租房子住,說是要專心做生意。
父親從不多問,每天下班後就窩在家裡看電視,連話都懶得說。
我夾在中間,誰也不敢問。
直到2000年7月的那個周末。
「明遠,媽媽要跟你爸爸離婚了。」
母親突然出現在家裡,化著精緻的妝容,穿著我從未見過的名牌套裝。
我正在吃早飯,聽到這話,筷子掉在了地上。
「媽,為什麼?」
「你不懂,大人的事情。」
她走到我面前,伸手想摸我的頭,我下意識地躲開了。
她的手僵在半空中,過了幾秒才收回去。
「媽媽給你留了點錢,在你爸那兒。好好讀書,將來別像你爸一樣沒出息。」
「那你呢?離婚以後你去哪兒?」
「我有我的生活。」
她轉身就走,高跟鞋敲擊地板的聲音急促而決絕。
「媽!」
我追到門口,她已經下了樓梯。
「撫養費我會給的,你放心。」
她頭也不回地說了這麼一句,就消失在樓道的拐角。
那是我最後一次見到她。
03
離婚協議書上寫得清清楚楚:林秀芳同意將兒子張明遠的撫養權歸張建國,每月支付撫養費五百元,直至張明遠年滿十八周歲。
五百元,在2000年的小城市,夠一個高中生的基本生活費。
但從離婚那天起,母親就像人間蒸發了一樣。
父親託人去她的工作單位找,人事部說她早就辭職了。去她租的房子找,房東說她已經退租,沒留下任何聯繫方式。
「爸,咱們報警吧。」
「報什麼警?人家就是不想管你,報警也沒用。」
父親點了根煙,眼神空洞地看向窗外。
「她欠的撫養費呢?」
「算了,爸能養活你。」
他說這話時,肩膀微微顫抖著。
我知道父親很難。他在國營工廠當技術員,一個月工資一千二,扣除各種費用,到手也就一千出頭。我上高中,每個月光學費補習費就要六七百,加上生活費,根本不夠。
為了供我讀書,父親開始在外面接私活。晚上回來經常累得飯都不想吃,躺在沙發上就睡著了。
我看著心疼,也恨。
恨母親的絕情,恨她說過的話不算數,恨她把我和父親當成了累贅。
高三那年,父親查出了胃癌。
醫生說是長期飲食不規律,加上精神壓力大導致的。
「爸,咱們去找媽,讓她出醫藥費。她是法律上應該盡的義務。」
我握著父親的手,聲音在顫抖。
「明遠,別去找她。你媽她...她有她的生活,咱們別去打擾。」
「可是您的病...」
「我自己的積蓄夠了,實在不夠還有醫保。你別擔心,好好準備高考。」
父親的手很瘦,握著我的手,卻很用力。
那年高考,我發揮失常,只考上了本市的一所二本院校。
父親卻很高興。
「能在家門口上大學,爸也能照顧你。」
他說這話時,正在做化療,頭髮掉得差不多了,戴著一頂舊帽子。
我別過頭去,不想讓他看到我紅了的眼眶。
大學四年,我半工半讀,周末去餐廳端盤子,寒暑假去工地搬磚。父親的病情時好時壞,醫藥費像個無底洞,把他多年的積蓄掏空了。
我沒有再提過找母親要撫養費的事。
不是因為聽父親的話,而是因為我恨她,恨得不想再跟她有任何瓜葛。
04
大學畢業後,我進了一家廣告公司做設計。工資不高,但能養活自己,還能補貼父親的醫藥費。
二十五歲那年,父親走了。
臨終前,他握著我的手說:「明遠,別恨你媽。她也不容易。」
我沒吭聲。
不容易?二十五年不聞不問,連一個電話都沒有,這叫不容易?
父親的葬禮上,我給母親打了電話。
那是離婚時她留下的唯一一個號碼,我不知道還能不能打通。
「您撥打的號碼是空號。」
聽到這句話,我把手機摔在了地上。
王曉燕是在父親葬禮上認識我的。
她是殯儀館的工作人員,負責接待家屬。看我一個人忙前忙後,主動過來幫忙。
「節哀順變。」
她遞給我一杯水,聲音很輕柔。
我接過水,卻沒喝,只是握在手裡,感受著那點溫度。
葬禮結束後,她加了我的微信,隔三差五會發一些關心的話。
「今天吃飯了嗎?」
「天冷了,記得加衣服。」
「周末有空嗎?一起吃個飯吧。」
我知道她在接近我,也知道她是個好女孩。但那時候的我,滿心都是對母親的恨,根本裝不下別的感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