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徹底明白了,小姨從一開始就沒打算還房子。
她所謂的暫時過戶,只是一個美麗的謊言。
"小姨,我最後問你一次,你到底還不還這套房子?"
"不還。"小姨斬釘截鐵地說,"這房子現在是我的,憑什麼要還給你們?你們要是不滿意,可以去法院告我,看法院站在哪一邊。"
聽到這句話,我心裡最後的幻想徹底破滅了。
我轉身準備離開,走到門口時又回頭看了一眼。
"小姨,你會後悔的。"
"我後悔什麼?我有房子住,兒子有學上,我後悔什麼?"小姨冷笑著說,"倒是你,35歲了還一事無成,你才應該後悔。"
我沒有再說話,走出了那套曾經屬於我的房子。
站在小區門口,我拿出手機,撥通了一個很久沒有聯繫的號碼。
"喂,李律師嗎?我是陳思遠,我想諮詢一個房產糾紛的問題..."
雖然我現在沒有工作,沒有錢,甚至連未來都看不清楚。
但是有些事情,該做的還是要做。
有些尊嚴,該爭取的還是要爭取。
我不會讓任何人,包括所謂的親人,踩在我頭上為所欲為。
這一次,我要為自己而戰。
半年後,通過法律途徑和各種證據收集,我們最終拿回了房子的一半產權。
雖然不是全部,但至少我有了一個家。
更重要的是,我在這個過程中找到了新的工作,遇到了真正關心我的人。
有些時候,失去是為了更好的得到。
有些時候,最深的絕望之後,就是最亮的曙光。
而我,終於學會了為自己的人生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