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點了點頭,等待兒媳的下文。
「您為我和小旭(我兒子)結婚付出了這麼多,我都看在眼裡,如今你和我爸大事已了,該享受自己的生活了,等到孩子出生,總不能厚著臉皮再請您出山吧?」
呵,有日子沒見,心眼見長了,我心裡明白得很,但就是不接話茬。

兒媳靠近我說道:「我媽住的小區有人急用錢賣房,房子我們看了,戶型挺好而且要價不高,我們想把現在的房子處理掉,買那套二手房,這樣一來離我媽就近了,到時候她就能伺候月子,幫我帶娃,您老不也省心嗎。」
「房子可以賣,但新房還得寫我名。」我笑著表態道。
兒媳急了:「既然婚房是給我們的,憑什麼換了房子還得寫你名字,這不是耍賴嗎,如果當初沒有婚房,我也不可能嫁過來呀。」
婚前已經吃了啞巴虧,如今兒媳還和我耍心眼,我氣不打一處來:「你捫心自問,是為了婚房,還是26萬彩禮?」
兒媳見討不到便宜,忙轉移進攻方向:「媽,我說不過您,就算您不替我們想,總要考慮一下孫輩吧?再說了,我又不是坑您,您老了難道指望我們嗎?」
兒子從來到現在,一聲沒吭,我恨鐵不成鋼地看了他一眼,然後不無失望地說:「照這架勢,兒子都沒指望,我還敢指望誰?這事不議了,我不同意,如果非要賣,要麼寫我名,要麼把錢給我。」
兒媳沒得逞,拽著兒子,飯都沒吃就走了。

隔了一個星期,兒子獨自回來找我,求我高抬貴手別攔著他們:「媽,你又不急著用錢,反正家裡這點財產早晚是我的,又何必跟我們過不去,鬧得一家人不愉快呢。」
明明是自己胳膊肘往外拐,還怪我不通情理,我提醒兒子留個心眼,別讓兒媳一家當傻小子算計。
兒子從包里翻出一張單子遞給我說道:「媽,這是桃子的檢查結果,您看仔細了,這可是雙胞胎,還是一對男孩,5個月了,桃子跟我講,要麼換丈母娘小區那套房子,要麼把現在的房子加她名,否則就打掉孩子跟我離婚,你說咋辦!」
真不知道兒子這副德行到底是隨了誰,我沒立刻答覆他,想了一晚後,我直接給兒媳發了消息,內容如下:孩子在你肚子裡,想怎麼處理隨你,和我毫無關係,但出於婆媳這層關係,我明確告訴你,身體是你的,能打一次,以後還能打兩次三次嗎?兒孫自有兒孫福,你們離不離婚,同樣影響不到我分毫。
我自問沒虧待兒媳,話我說清了,是去是留全在她自己,大家覺得我這樣做有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