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梅呀,媽給你出個主意,外孫不是有一套房子嗎,現在家裡這樣,不如先賣了救你爸,回頭有機會再買,說起來當時買房我還出了2萬……」
我媽這副無賴勁立馬讓我想起了二哥,簡直一個模子刻出來的,我徹底繃不住了:「媽,你講點道理,我哥現在住的房子,是你跟我爸出錢給買的,拆遷的3套房更是連招呼都沒和我打全給他了,你掰開手指算算,他名下4套房,憑啥他得了便宜,要我們賣房賣地替他承擔責任呢?」

越吵圍觀的人越多,我媽本就不占理,又被我說得詞窮,只得怯怯地嘀咕道:「閨女,媽跟你說實話,你哥是有4套房不假,但一套他自己住著,一套給你侄子了,另外那兩套已經租出去了,那是簽了合同的,可不敢反悔,否則要賠錢的……」
沒等她絮叨完,就被我打斷了,我冷笑道:「你這老太太真有意思,兒子賠點租房違約金你心疼,把外孫婚房賣了你就認可?咱娘倆啥都別嘮了,既然你心裡只有兒子,我倒樂得清閒,回頭我把你行李收拾好給二哥送過去,往後是接著住院,還是回家挺著,就跟我沒關係了。」
事到如今,我已經下定決心不再管了,不是我非要爭個對錯,而是爸媽屬實太過分,明明二哥多年來一直受恩惠,要錢有錢,要房有房,憑啥遇到事了,就偏袒兒子,讓女兒受苦?大家覺得是我不孝,還是父母不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