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事實證明,終究是我太樂觀。

女兒結婚剛一年,便有了孩子,那個時候,因為還有疫情,醫院管控得比較嚴,我去了一天便回來了。
走之前,想到親家出力幫著照顧,我自然也不能一點忙也不幫,於是給女兒轉了三萬塊錢,同時我還告訴她,親家若一直幫她,那我以後還會時不時地給她錢。
我本以為只要女婿踏實,親家隨和,我女兒在婆家不受委屈,那既然女兒都有了孩子,我也不會再像以前那樣「挑剔」,該給的錢、該幫的忙絕對不會吝嗇的。可沒想到的是,外孫女快一百天的時候,女兒哭著給我打電話,說她產假快結束了,婆婆卻跑了、不願幫她了,因為還要掙錢給她小叔子攢著娶媳婦,希望我能過去幫她照看一下孩子。
我想了想,拒絕了女兒:一是就快過年了,她即便上班也上不了多久了,而我也不可能大過年的在女婿那裡過;二是當初談婚事的時候,我就當著兩家人的面說過,小兩口的日子,要幫就兩家父母一起幫,如今親家都能為了小兒子而不管大兒子,那我也沒必要心軟,畢竟走到這一步,也是女兒自己選擇的。
不過,雖然我話說得有些無情,但還是不捨得女兒和外孫女吃苦,於是又給女兒轉了三萬塊錢,叮囑了她,稍微節省一點過,我前前後後給的錢,加上結婚時給她的十萬塊嫁妝,以及她的彩禮,也夠撐到外孫女上幼兒園了。
女兒欲言又止,只是謝了謝我,再沒有別的話。
我當時感覺到女兒有點不對勁,但沒有多想,只以為是她看我不願幫忙而生氣了,如果我知道她的彩禮和嫁妝,都讓女婿以「受疫情的影響,錢不好掙」為由一點點哄走了,我絕對不會再給她錢,而是去幫著照看一段時間孩子的。
那我是什麼時候知道女兒的錢不在她身上的呢?
大年初二,女兒一家三口回娘家,期間聊到了換房子這個話題,女兒希望我能給個二十萬幫她換一套大的房子。
想到女婿那裡房價也不算高,雖說他的房子面積不大、也沒漲什麼價,但賣掉他那套小房子,加上我給女兒的錢和嫁妝,足夠首付一套大點的房子了,根本就不需要我再資助,我便直接問了一句,「你們倆花銷那麼大嗎?就算磊子一個人掙的錢裹不住三個人花,那小雲,難道我給你的錢和嫁妝還不夠嗎?」

可能是沒想到我會把帳記得這麼清,女兒愣了一下後低著頭、不再說話,倒是女婿,尬笑著解釋,說他想著多掙一點,私底下和別人合夥搞了個項目,所以把我女兒的錢借了過去,不過,再等些時間,他的項目就做完了,到時就能把女兒的錢還回去了。
我笑了笑,稱那就等女婿把錢都還給我女兒了,到時看他們買房缺多少,我會再補一些的。
沒有借到錢,女兒和女婿都不太高興的離開了。
事後,我和老伴兒又商量了一下,覺得女兒都有了孩子,也的確該住個大點兒的房子了,親家真是幫不了,那我們多少也要給一點的。
我本想著真是女兒和女婿急著換房,那等女兒再主動提錢,我就先給個十萬,可等啊等,女兒給我打電話的次數變少了不說,拿錢換房這事,她提也不提了。
就在我想著可能是女兒和女婿想通了,等攢著錢了、或者說外孫女快上小學時再換房也不遲,一件事打破了我的幻想。
端午節剛過完的第二天中午,女兒帶著外孫女和一個簡單的包裹,一聲不吭地回到了家。
還未等我和老伴兒開口,問她怎麼突然回來時,她很平靜地告訴我們,已經和女婿離婚了,為了讓我們相信她不是開玩笑,她很是利索地從隨身帶的包裹里拿出了離婚證。
聽女兒這樣說,我只覺得兩眼一黑,差點就暈倒了,要不是有老伴兒扶著,我真是躺地上了。
女兒不顧我的狀態,坦白了原因,說自從她辭了職在家帶孩子,她和女婿吵架就逐漸多了,女婿覺得女兒是獨生女,我們有能力卻不願意幫她,就是在防著女婿一家,生怕吃虧了;
女兒呢,認為女婿的媽帶了幾個月孩子就不願意帶,擺明了就是重男輕女,看不是孫子才走的!還說她體諒女婿,任由女婿騙著、哄著,把彩禮和娘家給的錢一點點給女婿,女婿卻只知道拿錢幫自己弟弟和爹娘,太無恥了!
兩個人因為這沒少吵鬧摔砸,直到女兒帶著女婿回來要錢換房子沒能要到,回去以後,倆人又吵架,結果女婿狠狠地打了女兒兩巴掌,自此,女兒才醒悟,覺得自己所嫁並非良人,便開始有了離婚的想法。
兩個人爭了鬧了幾個月,最終,女兒實在是不想和女婿那樣的人再過多糾纏,於是,甘願凈身出戶,帶著孩子、拿了幾件衣服灰溜溜地回了娘家。
聽完女兒的講述,我和老伴兒又心疼又憤怒,心疼女兒的遭遇,不知道她竟然過得是那樣的日子,氣女婿不是東西,心思竟如此細膩、狠毒,更氣女兒當初不聽勸、非要嫁。
老伴兒一氣之下,非要坐高鐵去女婿家給女兒討個公道,要不是我和女兒緊緊抱著,他真跑過去了。
我強忍著內心的痛苦,安慰老伴兒和女兒,不好的婚姻離了就離了,爛人既然甩掉了,就不必再回過頭唾棄了,以後我們一家踏踏實實的過日子,好好把外孫女撫養長大就行了。
當然,雖然是這樣說,但女兒回到家不到一周,我就讓她和外孫女去了另一套房子住(其實也是早都給女兒買好的房子,只是當時她結婚,我們見女婿家那個樣,沒有把房子給她罷了),不僅如此,我還讓她找份工作,稱白天我和老伴兒可以去她家照看外孫女,她下了班就自己帶孩子,等外孫女一周歲了,她工作也穩定了,到時她自己花錢請個保姆,我和老伴兒就偶爾過去看一下就行了。
女兒這次倒是很聽話,老老實實的上班,安安心心地帶娃,還說努力一點,爭取不讓我和老伴兒受累,可即便她這樣,我對她也沒多少疼惜了,不僅如此,說實在的,我真是一點也不想管她。
她結婚時不聽勸,不到兩年就離了婚,離婚時又一聲不吭,遇到了難處倒想起爹娘了?
幸虧我和老伴兒年紀不算很大,身體也硬朗,真是我們上了年紀、身體又不好,女兒知不知道她那麼任性會給我們老兩口帶來多大的打擊?
說句不好聽的,既然她不聽父母的、覺得父母是害她,那撞了南牆了、吃了苦頭兒,別去找父母收拾爛攤子啊!
真希望現在的孩子,做事都能多考慮一點,尤其是婚姻大事,別那麼衝動,別為了一個認識幾年的人去傷了養你多年的父母的心!不說非得全聽父母的,至少把父母的話放在心裡思量思量,不能仗著有父母疼、有父母幫、有父母兜底,就為所欲為,想怎麼樣就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