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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萬般無奈之下,母親只能再去求大舅,母親給大舅說打欠條,給利息都成,大舅說自己家要蓋房子,真的沒有錢。
更過分的是,大舅直接從口袋裡掏出幾塊錢,說身上現在就這麼多,問我們要不要,母親當即就想和大舅吵一架。
這不是侮辱人呢,我和母親直接走了,回家的路上我是越想越氣,母親則安慰我說「這是你大舅在嫉妒咱們家,他越是這樣表現,你應該越是開心,說明他在害怕咱們。」
對大舅是在害怕我功成名就,害怕我們家以後比他們家強,所以才這樣為難我們,想到這我也就不生氣了。
但隨著而來就是還差錢的困難,我給母親說實在不行我就去打工,等攢夠錢我再去上,母親說「你以為學校是咱家開的,現成等著你,不報名就等於放棄。」
真是一分錢難倒英雄漢,就在這時,一直默默看著一切的大姐說話了,她給父親說她答應鄰村志明了。
那個志明一直喜歡我姐,可他的腿在一次幹活時受傷了,現在有點瘸,所以我們家一直沒同意。

這次為了我上學,大姐犧牲了自己,大姐說反正她也二十了,在我們村算是老姑娘了,也該嫁了,正好彩禮錢可以給我當學費,不用再去看任何人的臉色,不用求爺爺告奶奶的借錢了。
我死活不同意,這可是有關我姐一輩子的幸福,不能因為我的人生,讓我姐的人生變的不幸,但我姐已經下定決心了。
第二天志明家就送來了三千塊錢彩禮錢,大姐一把手都給我了,叫我好好上學,一定要出人頭地,回來好好報答她。
大姐結婚的時候我正好剛步入大學,想回去看看,父親說浪費路費,讓我把錢剩下來,大姐人生最重要的時刻我都沒有參加,這成為了我一輩子的遺憾。
大學四年我沒有回過一次家,寒暑假就在當地打工,變相的減輕了家裡的負擔。
畢業後我去往一家律所實習,慢慢的我的能力得到上級領導的認可,越來越受重視,掙得錢也越來越多,給老家的父母買了新房,讓他們不再看別人臉色生活。

突然有一天在我回家看望父母的時候,大舅找上門來,說自己現在手裡有幾十萬的存款,如果我將他接到城裡養老,這些錢都是我的。
原來大舅媽早早的就去世了,大舅的三個女兒也不怎麼管他,只是會定期的給他寄點錢,現在就是他自己一個人度日如年。
聽到大舅提的要求我就覺得可笑至極,當年但凡你借我錢,現在就算你不給我錢,我也會給你養老。
只能說是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幫助別人的時候就是在幫自己。
當初要不是我大姐犧牲自己,我怎麼可能會有現在的成績,好在大姐嫁過去之後也挺幸福,不然我會內疚一輩子。
為了報答大姐當年的恩情,在她兒子娶媳婦的時候,我直接在城裡給買了一套房,女方的彩禮錢我也直接給出了。
大姐一直說不要,不圖我什麼,可我知道做人要知道知恩圖報,那些對我不好的人,我做不到報復,但我也做不到原諒。
那些對我有恩的人,我會一輩子記念這份恩情,畢竟如果不是他們,我的命運肯定不一樣。
大家覺得我做的對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