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著她說:「你怎麼還沒有死心,我早就說過了,買房子是你們的事情,不是我的。我理解你為孩子考慮,我也一樣,兒媳和女兒都是我的寶貝,我不會偏心的。」 她回答:「媽,你怎麼這麼拎不清呢?老人都是為孫子考慮的,哪有為外人考慮的?再說,小姑子家裡也不缺房子,你這不是白給嗎?」

我的老伴看不下去了,他說我們有權力用自己的錢為孩子買房子,但兒媳婦堅持說我們更應該為孫子的未來考慮。她的情緒激動,聲音變大,把兩個寶寶都嚇哭了。老伴的血壓突然升高,暈倒了。我趕緊打電話給兒子,讓他儘快回來,女兒正在外地學習,我怕影響她,就沒通知。

兒子回來後,看見老爹躺在床上,情緒激動地質問兒媳婦:「你到底對我父親說了什麼?」 兒媳婦害怕了,解釋道:「我只是建議爸把小妹的房子要回來,我都是為了咱們的兒子著想。」 兒子的脾氣平時溫和,但這次明顯發了火,我連忙制止他,說:「你們兩個都搬出去,別再在我這裡吵,吵得我頭疼,順便把孩子也帶回去,我需要好好休息。」

兒媳婦聽到我要他們搬走,覺得我過分,兒子則問她是我過分還是你過分。他指出這些年他們在這裡吃住,沒有付一分錢,一直都是我在照顧她和孩子,就像保姆一樣,然後質問她懂不懂得感恩。兒子指責兒媳婦的態度倒是讓我很意外,往常他都是對兒媳婦寵愛有加的。兒媳婦卻說:「一家人需要感恩嗎?我不都是給你們生的孩子嗎?你們家不應該負責嗎?」

我讓兒子把兒媳婦帶回她自己家,結果兒子卻告訴我,兒媳把自己的房子讓給了弟弟住,現在回去也沒有地方住。沒想到兒媳居然這麼辦事,把自己的房子給弟弟住,卻來我這裡蹭吃蹭喝。我說那你們自己想辦法吧,那天晚上,兒子把兒媳婦帶到酒店住。

兒子還告訴我,兒媳婦就是個扶弟魔,把自己給她的零花錢全給了娘家。兒子每月工資15000元,每月給媳婦10000元,其中8000兒媳婦都轉給了她媽媽,用來幫弟弟買房子。兒子十分憤怒,指責兒媳婦不應該拿我們的錢貼補她的家人,認為她的行為很過分。

兒子突然說不打算再給兒媳婦零花錢了,打算把這些錢留給孩子。他很明確地表示,買房子是他和妻子自己的事情,不應該依賴父母。兒媳婦卻威脅說不給她就離婚,兒子毫不畏懼,直接說誰怕誰。兒子硬氣的態度出乎兒媳婦的意料,她終於開始打算出去找工作了。她也意識到,這房子其實是他們婚前,我給的,如果離婚了,她什麼都分不到。

很快,女兒回來了,聽說了這一切,提議把房子給兒子夫婦。她自己也有另一套房子,不差這一套。可我堅決不同意,覺得不能干涉她嫂子的事,她的房子是她的,是我當媽的一片心意,不能輕易讓別人占去。我還覺得兒子應該自己努力給孩子買房,並且也要自己照顧孩子,這樣才會懂得辛苦和珍惜。

女兒聽了我的話,也覺得有道理。她提出,在鄉下買了一套有院子的房子,建議我過去住一段時間,順便照顧我爸。他哥的孩子們他們自己帶,如果忙不過來可以請鐘點工或保姆。她還建議,可以先把房子讓兒子一家住,畢竟他們現在也住在他那邊,再找房子也需要時間。我覺得這個主意挺不錯。

後來,兒子一家一起來了鄉下,兒媳婦也坦誠承認了自己的錯誤,不應該那樣對我們。我告訴他們,家庭中磕磕碰碰是難免的,父母不應該和孩子過多計較。最終,我決定每月給他們4000元的資助,幫他們養孩子。這個安排不僅能減輕我的負擔,也讓他們更加承擔做父母的責任。總之,一家人就要互相包容,理智解決問題。大家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