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婚姻里,男方最大的悲哀就是攤上一個「扶弟魔」的妻子,毫無疑問,這樣一心向著娘家的女人,只會給自己的小家帶來數不盡的麻煩,亦或是給自己招來一次又一次的傷痛。
在電視劇《歡樂頌》里,被迫「扶弟魔」的樊勝美便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她雖未婚,但因為父母的重男輕女,逼得她不得不「扶弟」,但換來的卻是數不盡的痛苦,在父母又一次的逼迫中,她痛苦地說道:「我是不是你們親生的呀,每天想著從我這搶錢給你們兒子。」

生活里,還有不少「樊勝美」,她們或許是自願,或許是被迫,但無論是哪一種,但凡沾染上「扶弟」,日子或多或少都過得不會很如意,甚至還會招來數不清的麻煩。
對此,年近50歲的吳亦晴便深有體會。
1997年,吳亦晴開辦了一家醫療器械公司,生意蒸蒸日上,然而,眼看著好日子就要到來,讓她沒想到的卻是。好日子還沒盼來,娘家卻給她招來了數不盡的痛苦。

吳亦晴的弟弟看著姐姐一年500多萬的營業額,眼紅不已,轉頭就慫恿父母去法院把姐姐告了,目的就是想要奪過姐姐的公司,讓他來掌權。
說起弟弟,吳亦晴有太多難以控制得「憤怒」,她從小就因為父母的「重男輕女」,被送到鄉下奶奶家,直到初中才被接回家,而那時,家裡明明是有條件養兩個孩子的,但父母卻還是選擇把她送到奶奶 那裡。
長大後,父母對姐弟兩人的態度更是讓吳亦晴心灰意冷,母親時常在她耳邊叮嚀「做姐姐要讓著弟弟」,父親更是直言不諱地說「弟弟是男孩子,以後這個家都是他的」,諸如此類的話聽多了,也讓吳亦晴備受煎熬。

後來,弟弟和家裡發生了矛盾,負氣離家出走,一走就是十年,而此時,父母像是想起還有個女兒的存在,吳亦晴得到了遲來的「親情」,或許是因為一直都很渴望這份情,所以,父母稍微的示好,就讓吳亦晴甘願付出所有。
弟弟出走的十年間,吳亦晴一邊幫著父母尋找他,一邊對父母盡孝,而在這期間,吳亦晴的醫療公司發展蒸蒸日上,生意越做越大,日子也越過越好,她還為父母買了一套別墅。

然而,這一切卻在弟弟回來後被改變了,父母往日的噓寒問暖,又全都給了弟弟,吳亦晴仿佛回到了十年前,變成了一個「局外人」,而父母曾經給予的微薄溫情,也變成了一句又一句的「你弟弟如何如何,你作為姐姐的應該如何如何......」
可能是因為眷戀那份父母的溫情,亦或是不忍心離家十載的弟弟日子太難過,吳亦晴還是將弟弟帶到了公司,手把手教他做事,但奈何弟弟的「心」太大,根本就不想好好做事,只想坐享其成,於是,弟弟盯上了姐姐的公司。
與此同時,吳亦晴對弟弟的不滿也在一點點累積,她覺得父母太偏心了,弟弟整天什麼事都不幹,還想要自己像個「老媽子」一樣,忙前忙後的「伺候」,終於吳亦晴忍耐不下去了,她想要分家。
然而,吳亦晴的這個提議剛說出口,就遭到了父母的責罵,因為吳亦晴不願再「扶弟」,父母甚至對她破口大罵「你就是個不孝女,作為姐姐幫助弟弟不是天經地義的嗎?」

此後,吳亦晴便一直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父母被弟弟慫恿,以贍養費等由頭,多次狀告她,再加上吳亦晴的公司,起初確實是父母創辦給姐弟兩人的,但後來因為弟弟負氣離家出走,經營權就全落在吳亦晴身上,而公司能發展起來,實際上也全在於吳亦晴,但如今,弟弟回來了,父母和弟弟就想讓吳亦晴卸任,將公司交給弟弟。
顯然,吳亦晴是無法同意的,畢竟公司能發展如此好,是她付出的十年心血換來的,憑什么弟弟一回來就要讓她乖乖奉上,而吳亦晴的「反抗」招來了父母的怨恨,前前後後,吳亦晴被父母告了4次。

事實上,吳亦晴的本意只是不願意負責弟弟的人生,以後不做「扶弟魔」,但這在父母看來,姐弟兩人都是一家人,沒有什麼誰養誰的說法,吳亦晴作為姐姐幫襯著弟弟,完全是無可厚非的,再者,公司是由老兩口辦下來給姐弟倆的,分給兒子也完全是合理的。
隨著矛盾越演越烈,吳亦晴幾乎與父母鬧得不可開交,就連她給父母買的別墅,母親都不允許她踏入半步,更讓她傷心的是,別墅里沒有一間臥室是她的,似乎自始至終,她都是個外人。
在吳亦晴母親看來,有錯的應該是女兒,讓兒子去公司就是個小事,然而,女兒連小事都做不好,反而是怪兒子,除此以外,吳亦晴母親還認為,女兒十分地不孝,連她和丈夫的贍養費都不願意給,所以,他們只能被逼無奈,把女兒告了。

面對母親的委屈,吳亦晴也很無奈,她說,這些完全都是可以查的,看看我到底給了多少!
隨後,吳亦晴表示,弟弟離家出走後,父母無人照料,為了照顧父母,她甚至還和丈夫提過離婚,但哪知弟弟回來後,父母就變了樣,讓自己把公司給弟弟,她不同意,弟弟和父母就對她又是動嘴又是動手,她還曾被弟弟打得一身傷痕,連續一年都無法去醫院。
吳亦晴的父母已年過七旬,有著穩定可觀的退休金,就算吳亦晴不給贍養費,老兩口都能過得有滋有味,但父母非要用「贍養費」大做文章,其目的很明顯,就是因為想讓吳亦晴「扶弟」。

在法庭上,吳亦晴的父親表示,不希望兒女為了錢鬧得不可開交,但,女兒卻屢屢讓他們老兩口寒心,憤怒之下,吳父還對女兒吳亦晴說道「我們老兩口年紀都大了,你作姐姐的吃點虧怎麼了?況且這可是你親弟弟,又不是外人......」
聽到父親一而再再而三地「弟弟長」、「弟弟短」,吳亦晴情緒失控地吼道「我憑什麼養他!」
吳亦晴和父母最大的矛盾點,就在於「弟弟」,在父母看來,姐姐吃虧讓著弟弟,沒什麼不對,而在吳亦晴看來,她已經受夠了父母所謂的「你是姐姐,理應讓著弟弟」的道理。
其實,吳亦晴及時止損,不願做「樊勝美」是很能理解的,畢竟一日「扶弟」將終身「扶弟」,沒有那個家庭能容忍女方無休止的「扶弟」,不是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