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到了現在這個地步,不想著好好討好幾個子女,還想著起訴他們,如果真的走到那一步,在對薄公堂的時候,子女對你的那點僅存的親情也就消失了,就算你贏了又何妨,弄得子女們寒心了,拖著不給或者是不按時給那點生活費,你這麼大歲數還了經得起來回的折騰討要?
其實可以看出來,不是子女們不願意給這兩百的贍養費,每個月一個子女均攤兩百塊對於他們來說都是小事,對於年輕人來說就是幾包煙,或某樣護膚品的錢,那為何還要等這等那地拖延時間呢?

就是想要他們父親為此低頭而已,而作為父親的還說出「不要說那麼多,就說你們還養不養我?」這樣的話,在他們看來就說父親根本就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沒意識到對不起他們那個家,也就寒心了。
我想只要是作為父親的郭大爺有所悔悟,別說一人二百,一人三五八百子女們都沒人會說什麼,輪流接過去照顧也不是不可能的事,不過話又說回來,作為子女的這麼多年過去了,恩恩怨怨也應該學會放下了,吃過的苦再怎麼說也已經成為過去,別等到以後想要放下時,沒了機會,給自己一生留下遺憾,畢竟像郭大爺自己說的,自己已經80了,還能活幾個年頭呢?
大家覺得他們這麼做對嗎?